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7408431779/2023-00064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2-28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台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台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台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台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一、建设对象

  建设主体为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申报建设主体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建设和运营合作,但必须明确设施产权归属申报建设主体;合理确定人、财、物和技术等要素出资、融资、入股等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利益。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量化到全体社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的股份。鼓励创新探索“建设主体+田头市场(田头智慧小站)+农户”的模式。

  二、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和相对湿度。

  2.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装配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3.气调冷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冷藏库,配备相关气调设备,实现温湿度和气体成分精准有效控制。

  4.预冷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压差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降低田间热或呼吸热。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切、分级、输送、检测、信息采集以及供配电等设备。

  项目建设参考技术方案可参考页面下方附件1。

  三、补助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严格按照补助限额标准(附件2)测算补助金额。可按不超过补助标准分类分档定额补助。

  四、验收程序及兑付补助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统一的项目验收参考方案(见页面下方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享受补助的项目设施,设立统一的标识和编号(见页面下方附件4)。

  请符合建设条件并有建设意愿的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建设需求表(见页面下方附件5),在3月10号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5587235)

  

  附件: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2. 2022 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限额标准(试行)

                  3. 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验收参考方案

               4.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标识及设计说明

               5.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