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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离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8年3月1日至6月20日开展2018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前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待遇,并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费(含改制企业一次性预缴),现未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未逐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费的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缴费年限(含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已满20年,但未符合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需参加本年度资格认证。请各位离退休人员在2018年6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我局养老保险待遇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待遇股)办理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我局将从2018年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和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含个人账户)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股联系电话:5614381;

医疗保险待遇股联系电话:5613917。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待遇股、医疗保险待遇股

2018年2月28日       

 

来源: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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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3-14 发布机构: 本网
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温馨提示


各企业离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8年3月1日至6月20日开展2018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前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待遇,并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费(含改制企业一次性预缴),现未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未逐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费的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缴费年限(含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已满20年,但未符合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需参加本年度资格认证。请各位离退休人员在2018年6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我局养老保险待遇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待遇股)办理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我局将从2018年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和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含个人账户)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股联系电话:5614381;

医疗保险待遇股联系电话:5613917。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待遇股、医疗保险待遇股

2018年2月28日       

 

来源: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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