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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粤人社规[2022]10号_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pdf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8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55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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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粤人社规[2022]10号_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pdf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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