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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局党支部作了反馈,指出我局党支部存在三个方面15类问题,涉及20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局党支部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落实各项有力整改措施,推动我局党支部全面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2021年4月29日,20个事项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我局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迅速行动,严密部署

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局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方案的拟稿、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沟通协调、收集撰写相关材料汇总上报等。

我局党支部对照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查找、讨论,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内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讨论研究,逐项督促落实。

(二)明确责任,专班专责

我局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时限。我局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承担整改责任,深入剖析根源,务求举一反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领、真反省,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开展整改工作以来,上级对下级进行提醒谈话71人次,形成层层抓督导、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我局党支部抽调从事党建党务和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与局办公室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按巡察整改问题类别分成两组分头同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进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小组交流会,加快巡察整改进程。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我局党支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与党建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切实做好社保经办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成效。各承办部门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巡察反馈意见弄清楚、搞透彻,认真细致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2021年2月以来,先后组织“三会一课”14场次,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的会议两场,内容紧扣巡察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全力推动社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

1.关于政治建设有偏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保局局长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内容,提高班子成员对“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和局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和首要内容,以上率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针对班子会没有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问题,4月12日,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任务分工表》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是2021年起,局班子会议按照要求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纳入“第一议题”组织学习,组织领导班子以自学形式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见效。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于3月22日、3月30日、4月12日,分别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局班子会议于3月9日、3月22日、3月30日、4月6日、4月19日、4月27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6场次。

四是建立、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务会议(班子会议)制度》,建立学习台账,防止漏学。

2.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联系实际不够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支委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联系单位实际部署相关工作少的问题,4月12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支委会发挥决策核心作用,学习、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是2021年,支委会分别于2月4日、3月22日、3月30日、4月12日共4次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时,均按照要求密切联系社保实际,部署工作。其中:2月4日、3月22日,支委会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经济复苏阶段性社保费减免工作;3月30日,支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党支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412日,支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社保局联合台山人寿保险公司到各乡镇开展“社保助老e服务”活动。

三是形成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台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加大对决策的执行力度。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务会议(班子会议)制度》,推动支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市社保局局长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传达市人社局党组制定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4月12日,市社保局局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人社局党组制定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班子成员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针对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4月13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本单位管理的网站、信息(包括新闻报道)等把关审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利用社保官网和公开宣传栏、社保经办大厅LED屏等载体开展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断丰富载体,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

四是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至少两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19日,局班子会议强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医保切换国家平台项目紧密结合。由于过渡期近10天,涉及面广,影响人群多。会议强调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联合卫健局、医保局、台山融媒和各定点医药机构,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正面宣传,实时掌握舆论导向,全局各股室全力配合项目宣传和解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各项维稳工作。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

1.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用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求各位党员干部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是针对群众投诉我局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问题,主要领导分别于4月13日、4月14日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于4月12日对社会保险关系股股长、于4月14日对医疗保险待遇股股长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分析“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原因,要求采取切实可行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是3月17日、4月12日,办公室在局业务学习会通报2020年至2021年第一季12345政府热线情况,统计信件数量、类别,局领导班子及全局股室负责人在会上深入讨论问题症结。

四是经研究,提出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加装设备、部门协作等一系列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由各股室组织落实。目前经过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统计分析2021年第一季度12345政府热线数据,群众投诉社保局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情况大大改善,其中涉及“电话不通”信件仅有1宗(2020年一季度共5宗),同比下降80%,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问题表现(5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端正认识,开展专题学习。4月12日下午,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专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党员干部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态度,教育党员干部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年终总结,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二是开展年度考核登记表核查工作。3月24日,全面核查全局所有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照搬照抄的同志要在限期内重写2020年度考核

三是针对年度考核登记表照搬照抄的问题,4月14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分管人员的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提高思想认识,将深化作风建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志。

2.关于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谨甚至疏于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顺利参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3月26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养老保险补缴经办部门社会保险关系股、养老保险待遇股的工作人员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专题学习,引导工作人员如何在政策、程序、管理上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杜绝出现把关不认真不严谨的现象,提高工作人员对参保补缴等高风险业务的重视程度。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在会上谈心得体会。

二是针对“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初审把关不严不实问题,3月29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社会保险关系股股长、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关系股股长对相关工作人员,养老股股长对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严格审核、审批,责任到人。

三是针对深井镇违规补缴案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收,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追收处理情况和相关材料移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于3月8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策性高风险一次性补缴业务操作指引》印发全局执行,规范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指南和注意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月30日局班子会议上讨论“参保人刘*权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议题。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审批过程增加了广东省江门市电子证照系统验证、政府部门数据库验证等渠道核实一次性补缴资料真实性。班子会讨论增加上述验证核实渠道有效可行,决定在日后同类案例中广泛应用。同时,要求稽核内审股提前对于一次性补缴高风险业务原始资料和审核表格进行二次把关。

3.关于稽核内审浮于表面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巩固业务知识。4月12日下午,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员会议,由稽核内审股主讲学习专题《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并针对“漏签名、漏盖章、归档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开展社保业务经办知识培训和工作作风教育。

二是主要领导于3月29日对稽核内审股股长,稽核内审股股长于3月18日、3月25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稽核内审股主动学习业务文件,提升经办人员风险意识,掌握业务经办流程,完善内控检查流程。

三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内部检查台账,从严从实开展稽核内审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粤人社函〔2020〕84号),稽核内审股于3月下旬开展2021年第一次内控常规检查,结合征求意见形成正式报告,在局务会议通报。

4.关于差旅费报销执行不严格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社保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员会议,由计划财务股主讲《台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台财行〔2017〕7号),学习财务报销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核查相关人员的差旅事由及费用报销情况。

三是单位主要领导于4月8日、4月7日、4月6日分别对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要求今后要举一反三,加强细节的管理,做好监督工作,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四是修订完善《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实行“先批准后出差”要求,堵塞差旅费审批漏洞。

5.关于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计划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领会《关于规范机关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行〔2015〕37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巩固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二是3月27日,分管领导对计划财务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法治观念,管好用好各项资金;4月19日,主要领导要求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计划财务股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提高岗位意识,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三是3月22日,班子会讨论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结算方式管理,减少现金方式支付。

6.关于变相发放福利,违规为非对外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搭车”配备工作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在全员会议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背着金条乞讨的故事,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四风”纠治专题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二个严禁”,加深对“四风”纠治的认识。

二是全面核查2019年-2020年工作服采购发放情况,清退城北办公楼门卫、饭堂临聘人员4人次配备的冬装大衣工作服,统一交办公室保管,日后按工作需要再配备给相关工作人员

三是针对非对外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搭车”配备工作服的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二个严禁”内容;分管领导于4月13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深对“四风”纠治的认识,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

四是3月22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7.关于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工作。3月24日,完成所有干部职工近三年应休未休年假报酬情况核查。

二是3月15日,针对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以及违规领取应休未休年假报酬的同志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提高思想觉悟,高度重视考勤,如实填报应休未休年假情况。

三是1月27日,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制度》,并建立《年度工作人员休假台账》,定期通报年休假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干部职工休假情况已在局务会议通报,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执行休假考勤规定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

(三)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重视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4月12日,局主要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建设工作纳入党支部会议、局班子会议重要议题,并安排专人落实跟进。4月22日,局班子成员到市人社局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常规化建设。

二是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社保基金管理监控,防范社保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的出现。

三是4月27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党支部委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的政策文件,不折不扣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并选取本系统本地区或身边典型案例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深入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并将相关内容写入总结材料。

问题表现(13党内谈话走过场,将日常谈话代替提醒谈话或谈话不严肃不认真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规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4月1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副书记组织学习专题《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内谈话工作细则》,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通知》(台党廉办发〔2020〕1号)的文件精神,详细讲解党内谈话工作细则,强调党内谈话的重要意义,要求规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中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是针对党内谈话走过场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12日、4月15日对各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充分认识党内谈话对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党内谈话机制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的作用。

三是梳理我局现有党内谈话流程,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细则》。巡察整改以来,针对各个具体问题组织提醒谈话71人次。

问题表现(14廉政风险排查不重视,动态更新不及时。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分管领导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学习,结合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新形势,重点学习了市纪委2013年、2019年印发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加强组织学习、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三项工作要求。

二是主要领导于4月7日、4月12日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牵头分管股室,加强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3月26日,全局开展新的一轮廉政风险大排查,登记造册,完善岗位职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流程、等级目录等工作台账。

四是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9日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全局执行,方案要求每年组织一轮廉政风险大排查,保证我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动态更新,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领导班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发展和现在》,内容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原则和新形势下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加深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

二是4月8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市社保局党支部针对问题,立行立改

三是2021年起,支委会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会议议题,规范会议表决5,并做好会议记录,列席人员在班子会议提供意见,不参与表决。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

问题表现(16一事一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相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文件,认真学习《中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文件中关于“三重一大”的文件依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加深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思想认识。

二是针对“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问题,4月8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4月21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议事制度。

三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规范落实一事一议制度,2021年起严格按照规定讨论,逐项作出表决“三重一大”事项5

四是修订完善《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于4月19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表现(17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抓好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4月1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副书记罗坚真同志带领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含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执行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市人社局党组书记于4月14日对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于4月16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整改,按指定流程开好组织生活会。

三是3月3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牵头,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建立整改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3月11日,按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在对照检查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切实严肃组织生活会。会上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派驻组领导、人社局分管领导参与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

问题表现(1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制。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党组书记于4月14日对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于4月16日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党支部党务管理。

三是4月15日,党支部委员集体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学习规范会议记录等各方面党务工作知识,规范完善党支部党务工作。2021年起,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规范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列明会议具体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和请假人员等,清晰做好会议记录、内容详实完整。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会务规范》,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保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形式化、走过场。

4.关于制度清理、更新不及时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000年以来我局现有的3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因职能调整、业务变更提出建议修订制度17项、废止制度11项、保留制度4项,新增制度10项。

二是针对制度清理、更新不及时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8日、4月13日对各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限期内完成制度清理工作。

三是3月22日、4月12日、4月19日,班子会议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讨论,修订完善局内制度。目前我局现有制度31项,已印发全局执行。

四是按照“保留适用的、废止无效的、修订欠缺的、完善不足的”总体要求,每年整理局内规章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规范性。

5.关于上班纪律执行不到位,部分前台办事人员未按规定着装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社保经办大厅人员工作纪律》专题教育,通过微笑服务、纪律要求、形象礼仪、文明用语四个方面详细讲解窗口工作人员纪律;邀请行政服务中心协调部部长参与专题教育现场指导。通过专题教育,全体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更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行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社保服务。

二是针对部分前台办事人员未按规定着装问题,主要领导于412日、4月19日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管股室干部提高政治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作纪律落实到位。

三是4月19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台山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规定》,并印发执行,内容包括服务承诺、行为规范、仪表着装、文明用语、考评办法。社保经办大厅进一步完善工作服装、仪容仪表、服务评价、文明用语、办公场所等多个方面,提升大厅服务的感观舒适度、服务完备度、服务成熟度、服务满意度,助力台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争创广东省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

三、巩固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工作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党支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促进纵深发展党支部切实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为社保事业储足精气神和原动力。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开展调研,采取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我局党支部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及时制定或修订了规章制度达22项。下一步,我局党支部将把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督,通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执行紧密结合,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613307;邮政地址:台山市桥湖路99社保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9200;电子邮箱:tsshebaoju@jiangmen.gov.cn。




中国共产党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21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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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7-23 发布机构: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市社保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局党支部作了反馈,指出我局党支部存在三个方面15类问题,涉及20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局党支部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落实各项有力整改措施,推动我局党支部全面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2021年4月29日,20个事项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我局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迅速行动,严密部署

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局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方案的拟稿、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沟通协调、收集撰写相关材料汇总上报等。

我局党支部对照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查找、讨论,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内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讨论研究,逐项督促落实。

(二)明确责任,专班专责

我局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时限。我局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承担整改责任,深入剖析根源,务求举一反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领、真反省,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开展整改工作以来,上级对下级进行提醒谈话71人次,形成层层抓督导、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我局党支部抽调从事党建党务和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与局办公室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按巡察整改问题类别分成两组分头同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进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小组交流会,加快巡察整改进程。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我局党支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与党建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切实做好社保经办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成效。各承办部门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巡察反馈意见弄清楚、搞透彻,认真细致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2021年2月以来,先后组织“三会一课”14场次,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的会议两场,内容紧扣巡察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全力推动社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

1.关于政治建设有偏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保局局长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内容,提高班子成员对“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和局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和首要内容,以上率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针对班子会没有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问题,4月12日,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任务分工表》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是2021年起,局班子会议按照要求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纳入“第一议题”组织学习,组织领导班子以自学形式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见效。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于3月22日、3月30日、4月12日,分别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局班子会议于3月9日、3月22日、3月30日、4月6日、4月19日、4月27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6场次。

四是建立、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务会议(班子会议)制度》,建立学习台账,防止漏学。

2.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联系实际不够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支委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联系单位实际部署相关工作少的问题,4月12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支委会发挥决策核心作用,学习、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是2021年,支委会分别于2月4日、3月22日、3月30日、4月12日共4次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时,均按照要求密切联系社保实际,部署工作。其中:2月4日、3月22日,支委会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经济复苏阶段性社保费减免工作;3月30日,支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党支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412日,支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社保局联合台山人寿保险公司到各乡镇开展“社保助老e服务”活动。

三是形成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台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加大对决策的执行力度。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务会议(班子会议)制度》,推动支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市社保局局长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传达市人社局党组制定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4月12日,市社保局局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人社局党组制定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班子成员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针对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4月13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社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本单位管理的网站、信息(包括新闻报道)等把关审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利用社保官网和公开宣传栏、社保经办大厅LED屏等载体开展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断丰富载体,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

四是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至少两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19日,局班子会议强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医保切换国家平台项目紧密结合。由于过渡期近10天,涉及面广,影响人群多。会议强调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联合卫健局、医保局、台山融媒和各定点医药机构,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正面宣传,实时掌握舆论导向,全局各股室全力配合项目宣传和解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各项维稳工作。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

1.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用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求各位党员干部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是针对群众投诉我局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问题,主要领导分别于4月13日、4月14日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于4月12日对社会保险关系股股长、于4月14日对医疗保险待遇股股长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分析“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原因,要求采取切实可行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是3月17日、4月12日,办公室在局业务学习会通报2020年至2021年第一季12345政府热线情况,统计信件数量、类别,局领导班子及全局股室负责人在会上深入讨论问题症结。

四是经研究,提出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加装设备、部门协作等一系列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由各股室组织落实。目前经过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统计分析2021年第一季度12345政府热线数据,群众投诉社保局业务股室电话打不通的情况大大改善,其中涉及“电话不通”信件仅有1宗(2020年一季度共5宗),同比下降80%,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问题表现(5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端正认识,开展专题学习。4月12日下午,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专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党员干部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态度,教育党员干部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年终总结,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二是开展年度考核登记表核查工作。3月24日,全面核查全局所有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照搬照抄的同志要在限期内重写2020年度考核

三是针对年度考核登记表照搬照抄的问题,4月14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分管人员的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提高思想认识,将深化作风建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志。

2.关于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谨甚至疏于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顺利参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3月26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养老保险补缴经办部门社会保险关系股、养老保险待遇股的工作人员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专题学习,引导工作人员如何在政策、程序、管理上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杜绝出现把关不认真不严谨的现象,提高工作人员对参保补缴等高风险业务的重视程度。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在会上谈心得体会。

二是针对“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初审把关不严不实问题,3月29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社会保险关系股股长、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关系股股长对相关工作人员,养老股股长对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严格审核、审批,责任到人。

三是针对深井镇违规补缴案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收,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追收处理情况和相关材料移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于3月8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策性高风险一次性补缴业务操作指引》印发全局执行,规范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指南和注意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月30日局班子会议上讨论“参保人刘*权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议题。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审批过程增加了广东省江门市电子证照系统验证、政府部门数据库验证等渠道核实一次性补缴资料真实性。班子会讨论增加上述验证核实渠道有效可行,决定在日后同类案例中广泛应用。同时,要求稽核内审股提前对于一次性补缴高风险业务原始资料和审核表格进行二次把关。

3.关于稽核内审浮于表面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巩固业务知识。4月12日下午,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员会议,由稽核内审股主讲学习专题《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并针对“漏签名、漏盖章、归档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开展社保业务经办知识培训和工作作风教育。

二是主要领导于3月29日对稽核内审股股长,稽核内审股股长于3月18日、3月25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稽核内审股主动学习业务文件,提升经办人员风险意识,掌握业务经办流程,完善内控检查流程。

三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内部检查台账,从严从实开展稽核内审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粤人社函〔2020〕84号),稽核内审股于3月下旬开展2021年第一次内控常规检查,结合征求意见形成正式报告,在局务会议通报。

4.关于差旅费报销执行不严格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社保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员会议,由计划财务股主讲《台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台财行〔2017〕7号),学习财务报销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核查相关人员的差旅事由及费用报销情况。

三是单位主要领导于4月8日、4月7日、4月6日分别对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要求今后要举一反三,加强细节的管理,做好监督工作,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四是修订完善《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实行“先批准后出差”要求,堵塞差旅费审批漏洞。

5.关于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计划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领会《关于规范机关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行〔2015〕37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巩固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二是3月27日,分管领导对计划财务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法治观念,管好用好各项资金;4月19日,主要领导要求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计划财务股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提高岗位意识,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三是3月22日,班子会讨论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结算方式管理,减少现金方式支付。

6.关于变相发放福利,违规为非对外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搭车”配备工作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在全员会议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背着金条乞讨的故事,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四风”纠治专题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二个严禁”,加深对“四风”纠治的认识。

二是全面核查2019年-2020年工作服采购发放情况,清退城北办公楼门卫、饭堂临聘人员4人次配备的冬装大衣工作服,统一交办公室保管,日后按工作需要再配备给相关工作人员

三是针对非对外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搭车”配备工作服的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二个严禁”内容;分管领导于4月13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深对“四风”纠治的认识,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

四是3月22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7.关于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工作。3月24日,完成所有干部职工近三年应休未休年假报酬情况核查。

二是3月15日,针对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以及违规领取应休未休年假报酬的同志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提高思想觉悟,高度重视考勤,如实填报应休未休年假情况。

三是1月27日,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制度》,并建立《年度工作人员休假台账》,定期通报年休假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干部职工休假情况已在局务会议通报,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执行休假考勤规定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

(三)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重视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4月12日,局主要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建设工作纳入党支部会议、局班子会议重要议题,并安排专人落实跟进。4月22日,局班子成员到市人社局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常规化建设。

二是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社保基金管理监控,防范社保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的出现。

三是4月27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党支部委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的政策文件,不折不扣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并选取本系统本地区或身边典型案例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深入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并将相关内容写入总结材料。

问题表现(13党内谈话走过场,将日常谈话代替提醒谈话或谈话不严肃不认真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规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4月1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副书记组织学习专题《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内谈话工作细则》,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通知》(台党廉办发〔2020〕1号)的文件精神,详细讲解党内谈话工作细则,强调党内谈话的重要意义,要求规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中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是针对党内谈话走过场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12日、4月15日对各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充分认识党内谈话对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党内谈话机制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的作用。

三是梳理我局现有党内谈话流程,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细则》。巡察整改以来,针对各个具体问题组织提醒谈话71人次。

问题表现(14廉政风险排查不重视,动态更新不及时。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分管领导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学习,结合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新形势,重点学习了市纪委2013年、2019年印发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加强组织学习、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三项工作要求。

二是主要领导于4月7日、4月12日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牵头分管股室,加强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3月26日,全局开展新的一轮廉政风险大排查,登记造册,完善岗位职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流程、等级目录等工作台账。

四是制定《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9日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全局执行,方案要求每年组织一轮廉政风险大排查,保证我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动态更新,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领导班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发展和现在》,内容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原则和新形势下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加深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

二是4月8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市社保局党支部针对问题,立行立改

三是2021年起,支委会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会议议题,规范会议表决5,并做好会议记录,列席人员在班子会议提供意见,不参与表决。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

问题表现(16一事一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相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文件,认真学习《中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文件中关于“三重一大”的文件依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加深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思想认识。

二是针对“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问题,4月8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对市社保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4月21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议事制度。

三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规范落实一事一议制度,2021年起严格按照规定讨论,逐项作出表决“三重一大”事项5

四是修订完善《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于4月19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表现(17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抓好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4月1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副书记罗坚真同志带领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含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执行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市人社局党组书记于4月14日对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于4月16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整改,按指定流程开好组织生活会。

三是3月3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牵头,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建立整改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3月11日,按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在对照检查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切实严肃组织生活会。会上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派驻组领导、人社局分管领导参与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

问题表现(1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制。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党组书记于4月14日对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于4月16日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党支部党务管理。

三是4月15日,党支部委员集体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学习规范会议记录等各方面党务工作知识,规范完善党支部党务工作。2021年起,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规范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列明会议具体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和请假人员等,清晰做好会议记录、内容详实完整。

四是4月19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会务规范》,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保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形式化、走过场。

4.关于制度清理、更新不及时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000年以来我局现有的3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因职能调整、业务变更提出建议修订制度17项、废止制度11项、保留制度4项,新增制度10项。

二是针对制度清理、更新不及时问题,主要领导于4月8日、4月13日对各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限期内完成制度清理工作。

三是3月22日、4月12日、4月19日,班子会议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讨论,修订完善局内制度。目前我局现有制度31项,已印发全局执行。

四是按照“保留适用的、废止无效的、修订欠缺的、完善不足的”总体要求,每年整理局内规章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规范性。

5.关于上班纪律执行不到位,部分前台办事人员未按规定着装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社保经办大厅人员工作纪律》专题教育,通过微笑服务、纪律要求、形象礼仪、文明用语四个方面详细讲解窗口工作人员纪律;邀请行政服务中心协调部部长参与专题教育现场指导。通过专题教育,全体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更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行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社保服务。

二是针对部分前台办事人员未按规定着装问题,主要领导于412日、4月19日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管股室干部提高政治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作纪律落实到位。

三是4月19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台山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规定》,并印发执行,内容包括服务承诺、行为规范、仪表着装、文明用语、考评办法。社保经办大厅进一步完善工作服装、仪容仪表、服务评价、文明用语、办公场所等多个方面,提升大厅服务的感观舒适度、服务完备度、服务成熟度、服务满意度,助力台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争创广东省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

三、巩固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工作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党支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促进纵深发展党支部切实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为社保事业储足精气神和原动力。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开展调研,采取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我局党支部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及时制定或修订了规章制度达22项。下一步,我局党支部将把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督,通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执行紧密结合,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613307;邮政地址:台山市桥湖路99社保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9200;电子邮箱:tsshebaoju@jiangmen.gov.cn。




中国共产党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21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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