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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执行2017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11号)、《关于做好江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应工作的通知》(江社保函〔2017〕653号)有关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36种谈判药品。参保人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36种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2017年版药品目录明显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是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

我局派员到江门市社保局加入“药品目录”对应工作小组,参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编码库匹配对应相关工作。同时通知台山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应。多措施兼顾效率和质量,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正常进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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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12-06 发布机构: 本网
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药品目录


按照《关于执行2017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11号)、《关于做好江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应工作的通知》(江社保函〔2017〕653号)有关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36种谈判药品。参保人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36种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2017年版药品目录明显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是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

我局派员到江门市社保局加入“药品目录”对应工作小组,参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编码库匹配对应相关工作。同时通知台山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应。多措施兼顾效率和质量,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正常进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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