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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江社保〔2017〕39号)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报表数据,将参保人住院人次、平均住院天数、人次均住院费用、人次均住院自费率、抗生素使用率、重复住院率、10日内返院比、自费项目费用比例、药品比例等数据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参保人员监督。现我局向社会公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2017年第一、二季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详见附件)。

 

附件:

1.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一季度、城镇职工医保)

2.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医保)

3.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二季度、城镇职工医保)

4.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医保)

 点击浏览该文件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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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09-25 发布机构: 本网
2017年第一、二季度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江社保〔2017〕39号)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报表数据,将参保人住院人次、平均住院天数、人次均住院费用、人次均住院自费率、抗生素使用率、重复住院率、10日内返院比、自费项目费用比例、药品比例等数据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参保人员监督。现我局向社会公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2017年第一、二季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详见附件)。

 

附件:

1.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一季度、城镇职工医保)

2.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医保)

3.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二季度、城镇职工医保)

4.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数据统计表(2017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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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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