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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各位参保小伙伴,你的社保账户是否也在“待机”?有些业务一放容易忘。今天就来给大家划个小重点——聊聊容易被忽略的“休眠账户”,请及时处理。
什么是“休眠账户”?
主要是指以下两类:
1、曾在江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已暂停缴费且个人账户未合并计算待遇或清退的人员。
2、已死亡一年以上个人账户资金未清退的人员。
如果你或家人属于这些情况,请抓紧处理!
如何一键查询个人参保情况?
动动手指随时查,心里有数!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个人参保情况。
具体不同情况该如何办?
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不够?有以下选择:
➡ 继续缴费: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按规定缴满最低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申请转入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终止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不想延缴也不想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办理渠道:参保人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去世,该怎么办?
遗属可按规定申领遗属待遇(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退回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若已在异地领取遗属待遇的,遗属可申请退回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温馨提示:遗属待遇不能重复领哦)。
办理渠道:遗属可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
社保账户关乎每个人的切身权益,千万别让它长期“休眠”!如果符合上述情况,请尽快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早办早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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