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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的通知
  • 2026-08-06 17:38:10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提升运营效率,现开展我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盘活存量涉农资源、联动多元经营主体、融合公益服务与市场化运营为核心,构建“县级农事综合服务枢纽+镇村(区域)性服务站点”,打造粮食类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以全程机械化农机作业服务为核心,可因地制宜拓展农资供应、数字信息、加工销售和金融保险等服务功能,承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的相关服务事项。职能按服务性质可分为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两类。

  (一)公益性、公共性服务。公益性、公共性服务职能主要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技推广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指导、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服务,协助做好农业发展规划和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分析,协助政府做好应急救灾复产等。主要包括调查了解当地产业和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建立经营主体数据信息库、协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产业技术咨询、品牌培育运营等服务。

  (二)经营性服务。经营性服务职能主要在行政部门的授权下,由服务中心统筹区域内各类服务资源,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向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以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如机械化育秧、播种、病虫害防治、施肥、收获、烘干、仓储等)为基础的全产业链、全周期服务。主要包括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运营管理指导、事务代办、财税代理、农资供应、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品牌建设、产品销售、金融保险等服务。

  二、遴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粮食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三、遴选程序

  申报对象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属地镇(街)审核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核实,择优评选运营主体。经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名单。

  四、遴选时间及资料

  2026年8月24日上午12时前,申报对象参考评分表(附件2)提供书面材料,将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纸质材料各页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台山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书

  2.申报对象评分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

  ( 联系人:黄家俊  ,联系电话:5587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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