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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通知
  • 2026-06-08 17:17:1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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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24〕2号)有关规定,拟在本市辖区征选具备相关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台山市辖区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已经取得本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的企业,不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和办公场所;在拆解车间(场地)安装监控设备,能对报废机械的拆解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四)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台山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五)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2026年6月15日前向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台山市级审核。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市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

  附件:台山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docx

  联系人:黎庆军     联系电话:0750-5523422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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