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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林业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 2016-03-31 02:20: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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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15年纳入我局行政许可事许共13大项,19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有:采伐林木许可证核发;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要林木良种生产许可证审核;主要林木良种经营许可证审核;木材运输证核发;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核;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收购、出售、运输、携带、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086宗,分别为:

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933宗;

2、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29宗;

3、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64宗;

4、木材运输证核发60宗;

全年办结1086宗。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批权限,我局主要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保护好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加强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促进我市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2、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13大项19小项审批项目在“台山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2015年,我局共处理网上办事大厅申报事项138宗,事项进驻率100%,审核率100%,无超时受理、投诉等情况发生。同时提供“一站式”服务,群众办事可直接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再由镇林业人员到我局办理,办结后,由镇直接通知群众到镇领取证件,免除群众办事路途奔波。开通绿色通道,针对家庭困难急需资金及老弱病残弱势群体,优先办理。

3、明确审批标准。我局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局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三)公开公示情况。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在办公大楼的公开栏公布我局职责、内部机构分工和办事流程外,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办事的程序、条件、期限、咨询投诉方式等情况,向办事单位及群众全面主动公开公示,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把行政职权的公开公正运行作为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逐层抓落实。办公室作为行政职权公开公正运行工作建设的常设机构,全面协调全局行政职权履行工作的开展,负责上报下达及督导各股室、直属单位行政职权履行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开展好本股室各项职权的公开公正运行工作,落实工作汇报制度。不断加强监督制约,对重要职权的行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分类、汇总,以确保行政职权的运行置于监督之中。全年有关我局的行政审核审批事项0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从我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来看,设立行政许可达到预期效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了办事群众和办事单位,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主要存在问题是有些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但其他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需我们提供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依据,否则不予办理,群众难办证。如我局目前无核发野生动物繁养繁殖经营许可证权限,但工商部门需要以此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据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主要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要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工作。将行政许可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台山市林业局

             2016328

 

抄送: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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