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各中小学(含职校):
现将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原则和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下同)全面开展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我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和建设健康江门作贡献。申报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已创建省级以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不需申报,直接认定);2020年申报的学校名单:台师高中、鹏权中学、大江实验中学、培英职校、联合职校。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并于10月10日下午16:00前对照《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自评必须达85分以上,《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汇总表》《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纸质版盖公章向教育卫生保健所提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ts5516142@126.com。
联系人:余辉欣,联系电话:5516142。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
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江门市教育 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