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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0-06-12 17:14:26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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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廖艺洪,联系电话:5519212。)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和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局党组各项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预防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教育为重、预防为主”的理念,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突出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密切与多部门合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基础保障。

一、全员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一)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江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二)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继续抓好《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校园安全管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细化校园安全责任,做细、做实、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关于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认真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返校复学工作方案等“两案九制度”,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要求,坚持每日摸排情况和执行日报制度,严格落实重点人员排查与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周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严把校园管理关口。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查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校园巡查,实行划区划片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学校领导和防疫工作责任人要挂点到具体的网格,确保维护校园秩序良好。

(四)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涉校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病毒传播、火灾、盗窃、恶意舆情炒作、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安全稳定事件。

(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要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对违反规定有不听劝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需要隔离或送医治疗人员、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不配合隔离、送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和公安机关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三、全面抓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抓好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江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和师生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坚持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同时,突出抓住“5月减灾防灾月”“6月安全生产月”“11月消防安全月”“12月交通安全月”以及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及新媒体手段,通过“安全知识进校园”、“小手牵大手”、“家校联动守护安全”等方式,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减灾防灾、安全生产、防汛防风、预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家居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推广使用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结合“11.9”全国消防日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抓好预防溺水工作。联合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各镇(街),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和“河长制”管理事项,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多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各学校要积极协助镇(街)、村(居)委、社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多方联动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和巡查督导,突出关注节假日、寒暑假和中考高考等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溺水教育和看护。

(五)抓好校园保卫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管理,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加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学校春、秋季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加大打击“黑校车”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七)抓好食品卫生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及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协助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学校春、秋季开学初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中高考食品安全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抓好危化品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联合应急、公安、环保等部门全面摸清校园危险化学品情况,认真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管控。

(九)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学生专项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不断加深未成年人对法制教育的参与程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督查工作,突出整治校园门前交通堵塞点和安全隐患点,排查校园周边存安全隐患特殊人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校园内外伤害治安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平安、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附件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 要 工 作

备注

1月

1.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

2.做好2019年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3.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迎考工作。


2月

1.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2.制定2020年安全工作计划、排查整改方案。

3.开学初安全防疫工作检查。


3月

1.2019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下发《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文件》。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4.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3月30日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4月

1.做好清明节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工作检查。

3.开展校园防疫、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5月

1.做好防台风、雷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防震减灾日”系列活动。

3.举办校园疫情防控、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4.举办注册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

5月12日为“防震减灾日”

6月

1.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周”活动。

2.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防溺水阶段性工作总结。

3.开展校园疫情防控食堂饮食卫生专项督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7月

1.召开第三季度安全专责工作会议。

2.做好暑假前、期间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3.开展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4.组织开展全市防溺水工作督查。

5.开展高考、中考疫情防控食堂饮食卫生专项督查及校 园周边环境整治。


8月

1.加强中小学生游泳、交通、外出旅游等安全教育和管理。

2.开展校园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9月

1.开学初安全工作检查。

2.组织参与“9·18”防空演习安全疏散演练。

3.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4.做好“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5.召开下半年安全工作会议。


10月

1.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卫生督查工作。

2.做好秋冬季防传染病防控工作。

3.做好秋季和重阳节防火、登山安全教育和管理。

4.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召开第四季度安全专责工作会议。


11月

1.开展“消防日”活动。

2.做好防溺水工作总结。

3.开展安全消防疏散演练。

4.做好隐患整治总结。

5.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11月9日为全国“消防日”

12月

1.开展“交通安全日”活动。

2.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

3.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4.开展2020年安全工作考核。

5.做好2020年安全工作总结。

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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