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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2023-09-06 10:21:02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文件链接: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图解: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转型发展需要,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主要成绩

  1.能源供应能力大幅提升。

  建成投产台山核电一期工程、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377.24万千瓦

  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08.2万千瓦

  2.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建成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项目台山段

  新增220千伏变电站两座(阁安站和牛山站)

  新增220千伏输电线路184.24千米,110千伏输电线路275.6千米

  环网率提升至84%,可转供电率提升至75%,线路馈线自动化覆盖率达86%。

  3.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煤炭消费占比下降13.6个百分点

  石油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分别提高3.3和1.4个百分点。

  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上升63%。

  2020年底全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3.6%,比2015年提高37.7个百分点

  4.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1%

  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38台,完成18台锅炉的整治或改造

  关停取缔“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42家,整合搬迁2家,升级改造584家;

  关停3家石灰土立窑企业;

  淘汰低效电机9104.25千瓦,完成电机能效提升32642.41千瓦。

  5.能源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成全球首台开展冷态功能试验的EPR三代核电机组和世界上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机组。

  6.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三五”时期下调电价共10次,共为企业下降用电成本47841万元。

  2020年底,交易电量134246.122万千瓦时;

  累计为客户节约用电成本5508.394万元。

  7.能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建设总规模14.9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2个,建设规模12.5万千瓦。

台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情况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变化

[累计]

一、能源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132.81

149.64

2.4%

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

27.98

38.67

6.7%

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

煤炭

28.7%

15.1%

[-13.6]

石油

6.7%

10.0%

[3.3]

天然气

2.1%

3.5%

[1.4]

电力及其他能源

62.5%

71.4%

[8.9]

三、供应能力

本地发电装机(万千瓦)

531.3

908.2

[376.9]

其中:煤电

500

512

[12]

核电

0

350

[350]

风电

25.1

25.1

[0]

光伏发电

3.0

17.9

[14.9]

水电

3.2

3.2

[0]

四、能源强度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3.4%

[16.1%]

存在问题

  一是节能降耗空间收窄,能源“双控”压力变大。

  二是新能源利用形式单一,天然气利用存在短板。

  三是能源管理体制有待深化,技术创新水平亟需加强。四是电网面临安全隐患,电力输送能力有待加强。


第二章  面临环境

有利条件 

  1.能源供需格局趋于宽松。

  2.能源战略引领转型升级。

  3.能源变革带来创新空间。

制约因素

  1.能源结构优化支撑条件较少。

  2.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存在短板。

  3.能源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难度较大。


第三章  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

  坚持节约为本。

  坚持智能高效。

  坚持改革创新。

发展目标

  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电力装机容量达968万千瓦,新增59.8万千瓦;天然气接收能力达到300万吨/年。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及其他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7%、8.4%、8.8%和70.1%。

  能源利用水平稳步提高。

  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16.1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约7.6%;

  能源改革创新有序推进。

  持续降低用电成本。健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智慧能源、储能等先进能源技术应用。

专栏2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2020年

2023年

2025年

年均增速

[累计]

一、消费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149.64

170.8

216.1

7.6%

煤炭(万吨)

756.2

743.0

734.4

-0.6%

石油(万吨)

9.55

10.0

10.3

1.6%

天然气(亿立方米)

0.39

1.27

2.77

48.1%

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

38.67

48.86

60.12

10.9%

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

煤炭

15.1%

13.4%

12.2%

[-2.9]

石油

10.0%

8.4%

7.0%

[-3.0]

天然气

3.5%

6.0%

8.4%

[4.9]

电力

71.4%

72.2%

72.3%

[0.9]

三、供应能力

本地电力装机(万千瓦)

908.2

937.2

968

[59.8]

其中:煤电

512

512

515

[3.0]

气电

0

16.2

28.2

[28.2]

核电

350

350

350

[0.0]

水电

3.2

3.2

3.2

[0.0]

风电

25.1

25.1

25.1

[0.0]

光伏发电

17.9

30.7

44.0

[26.1]

生物质及其他

0

0

2.5

[2.5]

四、能源强度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3.4%

完成江门市下达目标


第四章  发展布局

加强能源供应储备基地建设

  统筹推进大广海湾区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和能源储备基地建设。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基地:推动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建设,加强外送清洁能源通道能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基地。建设以核电、天然气热电联产为主,太阳能光伏发电为重要补充的绿色低碳电力生产基地。能源储备基地:全面强化能源储备能力,依托台山电厂优化火电储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加快配套储能系统完善,逐步形成以大广海湾区域为核心的煤、油、气、电储备基地。

构建能源输送网络体系

  加强电网主网建设,构建天然气管网和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体系。

协同推动智慧能源示范应用

  示范海岛微电网项目,建设川岛可再生能源技术试验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体系和智慧能源生态系统。


第五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多元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1.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2.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3.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

  充分研究和开发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潜力

  4.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5.夯实煤电兜底保障。

第二节  着力增强能源储运保障能力

  1.提升电网安全水平

  2.提高天然气安全保障能力

  3.增强成品油储运能力

  4.增强煤炭储备能力

  5.推进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  大力提升能源高效利用水平

  1.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重点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加强监测预警和评估考核;严格实施煤炭压减。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深化工业节能,继续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淘汰一批重点耗能设备;开展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相关行动。

  3.促进天然气规模化发展

  实施工业电能替代、交通电能替代、居民天然气替代等行动。

  4.强化重点行业能效准入

  健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能耗限额标准,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第四节  加快推动能源智慧创新发展

  1.建设智慧能源系统

  重点推进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促进新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燃气系统;智慧微电网。

  2.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

  重点推进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促进新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燃气系统;智慧微电网。

  3.推动智能电网建设

  4.积极发展储能项目

  促进光、储、充电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设施;台山核电配套储能项目。

第五节  培育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地

  1.壮大新能源产业优势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3.促进新能源综合利用

  4.加快建设能源技术创新平台

第六节  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落实电力体制改革

  2.积极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

  3.推进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

  4.研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第七节  深度融入湾区能源协同发展

  1.加强能源基础设施联通。

  2.深化能源产业发展合作。

  3.联防联控重大能源风险。

第八节  持续完善能源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能源生产运行协调

  2.强化能源生产安全监管

  3.健全能源应急储备体系


第六章  环境影响分析

  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6.1万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做好区域发展规划和能源供需平衡的衔接,认真执行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加快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能源项目建设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监管,科学规划能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严格“三线一单”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规划实施,到2025年,全市能源发展的环境效益更加凸显,完成各项节能减排指标,促进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充分协调,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统筹衔接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持

第四节  强化评估调整


  附表:台山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docx




  咨询联系方式: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0750-565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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