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自然资(规)示〔2026〕26号
台山产业园区台城横溪村道与龙山支线连接工程项目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沙坑村、江东路(里坳路至农机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台山市大江镇里坳村,均用于建设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台山产业园区周边路网,加强台山产业园区交通联系和经济来往,带动园区周边地块的发展,改善了园区的出行环境。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产业园区台城横溪村道与龙山支线连接工程项目、江东路(里坳路至农机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
《江门市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台山产业园区台城横溪村道与龙山支线连接工程项目、江东路(里坳路至农机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6年5月21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沙坑村、大江镇里坳村,共涉及3个地块,总面积1.3173公顷,其中地块一为0.022公顷、地块二为0.0532公顷、地块三为1.2421公顷。根据台山市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1.2962公顷、建设用地0.0211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0.0532公顷,建设用地1.2641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1.3173公顷,皆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上述项目均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17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