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一)台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任务不少于 130人,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有关板块,为做好我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计划举办水稻产能提升主体培训班,培训人数100名。围绕我市重点问题农产品专题,开展水果种植及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举办水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培训人数30人。培育经费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天,项目资金44.84万元。
(二)培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
2.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
3.粮油产业链技能、急需、短板技能培训;
4.水果种植及相关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
5.水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包括荔枝、香蕉等重点问题品种安全用药培训);
6.农业品牌建设方面的培训;
7.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
(三)培育学时不少于7天(且不少于56学时),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
(四)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培育任务。
(五)具体培训工作按照《2025年台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项目最高限价及结算方式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44.84万元,培育资金需求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培训劳务费、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费用、税费、保险费、食宿费、教具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遴选方要先拨付30%的培 育项目资金给培育机构,开班后2个工作日内再拨付40%的培育项目资金,完成培育任务并在验收合格后拨付培育项目剩余资金。因遴选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遴选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审核延期拨付到成交培育机构造成的各类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遴选方拨付项目资金前均需由成交培育机构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遴选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培育机构资格要求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培育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评分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按照《2025年台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见附件1),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信息,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培育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方可进行,对参与遴选的培育机构提交的遴选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若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培育机构作为遴选中标候选人。
五、报名材料要求
(一)培育机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培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按照资格要求以及响应《2025年台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所涉及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书(附件2);
(五)本项目采取密封投标,申报材料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培育机构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 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遴选的培育机构,请于2025年10月 22 日 17:00 前递交申报文件(以实际收到申报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申报文件地点: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0-5587802)
附件:1.2025年台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公开遴选评审办法.wps
2.申报书.doc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