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现以公开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服务主体对“台山市预制菜产业宣传片拍摄和宣传画册制作项目”实施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资格和能力的主体(下称“投标人”)就下列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山市预制菜产业宣传片拍摄和宣传画册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1)制作1部台山市预制菜产业宣传片(约6分钟,含文案解说),(2)设计及制作40本台山市预制菜产业宣传画册(包含预制菜产业概况、预制菜企业及其产品文字简介和图片,每本约28P,铜板纸,彩色印刷)。
3.项目预算限额:共130000元,其中宣传片制作90000元,宣传画册设计及制作40000元。(预算金额包含开展工作及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全额含税发票及其他费用等)
4.采购人: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5.项目实施地点:台山市
6.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要有同类预制菜产业宣传相关项目成功经验,提供1-2个成功案例,并能提供成功案例相关材料。
(三)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标。
三、评分标准
根据以下评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评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达到1家以上(含1家)即可开标。综合分数最高的投标人将确定为本次台山市预制菜产业宣传片拍摄和宣传画册制作项目的服务主体,并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采购公告时限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五、采购事项说明
(一)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2.参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评分佐证材料。
3.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及注明报价有效期,单独密封)。
4.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委托投标,请提供委托证明。
(二)投标方式
请经报名确认具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完整采购项目报价单(需单独密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送至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科教信息股(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2楼),邮寄方式以报送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50-5587235
附件:采购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