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市示范家庭农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本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台农农〔2021〕157号)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各镇(街)部门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等,决定认定台山市台城春林农场等55家家庭农场为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将农村种养大户培育成为家庭农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管理与服务,引导家庭农场通过领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合作形式适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推动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模化、规范化。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创建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要及时做好对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黄家俊,联系电话:558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