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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从社交平台渐渐变为了商品交易品台。不少人做起了微商,在朋友圈推销面膜、衣服、水果等产品。如果你的朋友开口让你帮忙转发广告,你会不会帮呢?要提醒大家,随着新广告法的施行,这样的转发可能会让你惹上麻烦啦!

    新《广告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广告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延伸到自然人。
    律师说:
    自然人在法律上是指具有生理性质,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比如你和我都是属于自然人,这个自然人和企业公司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的发布者。根据新施行的广告法,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作为公民个人和公司企业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者。
    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 专业人士说,按照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新广告法中已经删除了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转发者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属于广告的性质。
    律师说:
    比如你通过微信或者微博等公众号进行发布的,这就应该纳入广告法的适用范围,要由这个发布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你是通过朋友圈发布就要法律进一步明确,但是无论如何,如果出现违法情况,出现了举报者向有关部门举报,那么主管部门也应该进行依法查处,你作为一个转载者,你这种转载行为已经对其他人产生了影响,如果他人因为你这种行为造成财物上的损失,你在法律上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编后语】:真系要提醒各位,转发有风险。在信息化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朋友圈中分享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但是对于陌生的广告信息,还是谨慎点好。当你不确定该产品真确性和作用之前,咱们还是不要轻易转载发布啦。(通讯员:梁苑青 梁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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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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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5-09-17 02:26:44
【转自台山政府网】自媒体转发广告需谨慎 一不小心摊大事

 近几年,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从社交平台渐渐变为了商品交易品台。不少人做起了微商,在朋友圈推销面膜、衣服、水果等产品。如果你的朋友开口让你帮忙转发广告,你会不会帮呢?要提醒大家,随着新广告法的施行,这样的转发可能会让你惹上麻烦啦!

    新《广告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广告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延伸到自然人。
    律师说:
    自然人在法律上是指具有生理性质,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比如你和我都是属于自然人,这个自然人和企业公司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的发布者。根据新施行的广告法,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作为公民个人和公司企业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者。
    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 专业人士说,按照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新广告法中已经删除了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转发者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属于广告的性质。
    律师说:
    比如你通过微信或者微博等公众号进行发布的,这就应该纳入广告法的适用范围,要由这个发布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你是通过朋友圈发布就要法律进一步明确,但是无论如何,如果出现违法情况,出现了举报者向有关部门举报,那么主管部门也应该进行依法查处,你作为一个转载者,你这种转载行为已经对其他人产生了影响,如果他人因为你这种行为造成财物上的损失,你在法律上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编后语】:真系要提醒各位,转发有风险。在信息化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朋友圈中分享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但是对于陌生的广告信息,还是谨慎点好。当你不确定该产品真确性和作用之前,咱们还是不要轻易转载发布啦。(通讯员:梁苑青 梁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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