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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尘肺病防治攻坚工作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12月8日上午,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联合江门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到我市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冶金、石材加工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重点检查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与安全、环保落实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等情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检查组现场提出的反馈意见,市卫生监督所当场向受检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最后,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蓝敏雄副局长对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合联动,积极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抓实抓细尘肺病攻坚防治评估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严堵漏洞。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三是强化宣传,督促落实。结合职能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广大群众职业病防治意识,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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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查阅资料

QQ图片20201211112719.png

图2.现场检查(1)

QQ图片20201211112732.png

图3.现场检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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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多部门到我市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联合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尘肺病防治攻坚工作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12月8日上午,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联合江门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到我市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冶金、石材加工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重点检查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与安全、环保落实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等情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检查组现场提出的反馈意见,市卫生监督所当场向受检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最后,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蓝敏雄副局长对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合联动,积极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抓实抓细尘肺病攻坚防治评估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严堵漏洞。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三是强化宣传,督促落实。结合职能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广大群众职业病防治意识,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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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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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现场检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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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现场检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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