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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办公室及相关股室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工作职责,提高警惕,消除隐患,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三、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国家法定假期前组织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电梯、消防设备及公务用车进行维护保养。

       四、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五、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意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六、各股室人员离开时要锁好文件柜、办公桌及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七、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焚烧废纸及材料等。

       八、门卫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落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九、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本制度与今后下发的新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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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卫生监督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办公室及相关股室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工作职责,提高警惕,消除隐患,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三、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国家法定假期前组织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电梯、消防设备及公务用车进行维护保养。

       四、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五、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意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六、各股室人员离开时要锁好文件柜、办公桌及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七、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焚烧废纸及材料等。

       八、门卫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落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九、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本制度与今后下发的新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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