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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1-17 09:49: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我办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台山市公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可在台山市公资办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cnts.gov.cn/jmtsszcb/gkmlpt/annualreport#461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公资办人秘股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84号四楼,邮编:529200,电话:0750—55310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台山市公资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江门市以及台山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办的职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cnts.gov.cn/jmtsszcb/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含组织机构信息3条,部门文件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78条,通知公告信息6条,办事指南信息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流程,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下载。2019年,台山市公资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本办研究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制度,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本办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加强平台建设本办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完成入驻省集约化平台工作。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在本办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各类信息,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此外,本办在台山市政府网的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了国企信息的相关内容。

  )监督保障情况本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重新修订编制了《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对外发布。同时,本办通过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正群众指出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特别是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主动公开与保密审查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内容,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点,扎实提升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从而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办负责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为国有企业信息,2019年,本办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国有企业信息27条,其中,国有企业基本信息5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信息6条,重组与资本运营信息6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信息4条、监事会信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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