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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0-06-23 16:10:04
  • 来源: 台山市供销社
  • 发布机构:台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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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社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抓部署,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0年1月16日,我社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我社党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6个方面13类问题,我社党组共制定了115条整改措施,并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一抓到底、对账销号。

  (三)扎实推进整改。我社党组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1月21日、2月13日、4月1日的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同时,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做到经常抓、全力抓、长期抓,抓出实效。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社已先后完善了6项规章制度,涉及党组工作、业务督办、意识形态、公车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对基层单位绩效考核等,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对“政治建设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各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精神、总社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省社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第九轮常规巡察和第四轮村级巡察情况汇报会精神等,通过理论学习有效增强我社领导班子理想信念,提升开拓创新和担当精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监督指导基层社资产运营、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方面都起了积极作用。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工作规则》,并在4月1日的党组会讨论通过,有效指导我社党组规范开展工作。在3月10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就党建工作作了深刻的剖析。经查,从2018年1月开始,我社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规范运行。

  三是严格执行《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规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在党组会讨论,民主决策。从1月15日以来,共召开了8次党组会,会前制定了党组会议程,讨论研究内容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综合楼工程款拨付、基层单位大项开支、班子分工、开年工作、安全生产、厨艺学校联合办学、意识形态、制度建设、人事任免等工作。会前相关班子成员对议题作了充分准备,确保议题讨论有结果。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完成状态:部分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2020年3月6日编制了《台山市供销系统房屋、土地登记表》,全面厘清了社有资产的主体责任,对157处可盘活的资产逐个细化检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加强对系统内的文物设施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针对端芬供销社省级文物梅家大院房屋部分设施被租赁者擅自拆除破坏的问题,经查,2017年已对端芬供销社负责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提升基层社服务三农水平,对2019年建立的13个助农服务中心挂钩领导责任牌,进一步优化服务中心功能,同时,正在积极打造赤溪、上川、下川等基层社的助农服务中心,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同时,我社以天润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抓手,正在各镇选址设立农产品购销联络点,进一步强化我社农产品流通渠道,确保我市农产品流通顺畅。

  三是完善台山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力度。加大力度支持厨艺技工学校招聘专业课、文化课教师,为“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工作提供教师队伍保障;指导斗山社打造生活超市,提升经营水平;加大基层社社有资产盘活力度,提升经济效益。同时,制定了《2020年台山市供销社系统绩效考核方案》,激励基层单位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质量。

  四是已制定《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督办工作制度》,并在4月1日的党组会讨论通过,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解决厨艺学校体制方面,2020年4月10日已会同市人社局起草了《关于台山市技工学校和台山市供销饮食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可行性报告》,近期将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在“粤菜师傅”培训综合楼建设方面,加强与施工方沟通,加大投入,每日施工人数约70人,目前进展顺利,已进行第六层楼板混凝土浇砼,第三层楼进行墙体砌筑,确保新学期开学前投入使用。

  (二)对“思想建设谋划不足,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方面的整改

  1.关于“思想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各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精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和市委第九轮常规巡察和第四轮村级巡察情况汇报会精神,结合供销社实际,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巡察整改和春耕备耕工作。各党支部督促党员利用“学习强国”APP坚持个人自学,同时,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在3月23日组织的专题学习试题测试中,党员们都取得了优良的成绩。

  二是严格执行《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月24日制定了我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印发给中心组成员。3月5日组织了第一季度的集中学习,学习主题是:学习贯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各成员积极参与并分享了学习心得。各成员结合实际,利用“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自学,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在3月10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相关腐败案件,严格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进行深入剖析,认真吸取教训。3月25日,我社组织了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筑牢纪律防线。

  四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真正把各自的问题摆出来,把问题谈深谈透。同时,各班子成员对照存在问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认真审阅了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3月10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深刻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并汇报了相关整改情况,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达到了批评团结的效果。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感不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我社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带头抓,在3月19日的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疫情期间,加强对防疫工作中正能量的宣传。分管领导具体抓,在3月2日召开了第一季度的意识形态的工作部署和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我社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三)对“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方面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被动应付”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落实。3月11日,市社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党员建立组织生活卡、主题党日台账,加强定期检查,及时督促。3月26日、27日,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资产党支部,离退休第一、二、三党支部,弘业党支部,学院党支部进行了检查,均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

  二是在3月11日,市社机关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强调了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性,要求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工作。3月13日,对会议记录后补应付检查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并要求相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作工作检讨,将相关情况报机关党委。

  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委和党支部运行。经查,2019年12月,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已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委员会,规范运行。2019年9月6个直属党支部已按时换届(其中还有1个党支部于2020年11月才到期换届,另外3个党支部已按程序撤并)。3月26日,机关党委已对今年到期换届的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提醒。

  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管理。制定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请假审批表》,进一步做好规范党员管理工作。目前,正在对个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多渠道方式通知、动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同时,丰富党组织生活形式,便于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回归组织。

  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在3月11日的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会议上要求各党务工作者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程序,并对近3年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党员的入党材料符合要求。3月16日,机关党委对2名新发展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从2019年7月开始利用“复兴壹号”党费收缴平台进行党费收缴,杜绝党费存入个人账户情况。对长期不缴交党费的党员情况进行了解,目前下属离退休第二、第三党支部共16名党员因生活困难、体弱多病等原因,未能及时缴交党费,我社已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少交或免交有关工作。同时,对于老年党员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党员缴交党费,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关于党费差额问题,经查阅有关党费收据、上缴凭证及党费记账本,2018年11月,党费收缴余额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已悉数上缴。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3月12日,市社人保股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经查,2017年提拔5名中层干部的工作流程如下:一是综合业务股、宣教股副股长职位长期空缺,二是工会、妇委会原主席、主任分别退休和调动;考虑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市社党组已于2017年8月前开始酝酿提拔事宜,人保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多次向党组书记汇报,9月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拔民主测评、考察、公示等有关工作。

  二是关于工青妇享受中层职务待遇问题,我社已计划为符合条件、政治觉悟高、工作积极的工青妇中层干部提供晋升机会,目前提拔任用工作已按流程办理。关于干部任职回避问题,相关班子成员已不在我社工作。为避免再次出现干部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况,3月12日市社人保股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任职回避制度,明确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及担任职务,加强干部管理工作。3月31日组织市社机关公务员开展近亲属任职回避自查,填报《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自查发现我社机关公务员没有违反任职回避规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3月12日,市社人保股对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在2018年3月制定的《台山市供销社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基础上,设计了新的《证件交接签领表》,进一步规范证照管理。同时,对借出证照的同志及时提醒如期归还,经加强管理后,未发现有逾期归还证照或私自持证照时间过长的情况。

  (四)对“作风建设不深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方面的整改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在3月10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对照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的剖析,并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从1月28日开始,党组书记带头,各分管领导结合实际到基层调研,深入了解在疫情防控下,日用消费品,农产品保供稳价和春耕农资储备和供应情况,以及“粤菜师傅”工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调研情况,撰写了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巩固调研成果。

  二是已制定我社对基层单位综合业绩考核方案,并在4月9日的党组会讨论通过。方案注重对基层单位服务“三农”工作的考核。分数由市社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由各股室结合职责制定评分细则,按基层单位实际工作进行评分,确保分数全面、客观反映基层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的经费支出,现在资产中心每一笔的支出费用都需经过市社审批。目前,已完成对资产中心2016至2018年餐费、办公费和车辆使用费会计凭证审查,存在费用开支较大情况,已要求资产中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厉行节约。3月16日,对资产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杜绝经费开支与业务不匹配的情况出现。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计生奖问题,经相关职能部门回复,我社符合计生奖发放标准,因无发放计生奖经费,我社机关工会向市社党委、理事会提出了《关于拨款解决201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费用的请示》,在获得批复同意后才发放。自2017年起已严格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发放计生奖。

  二是2020年3月13日,已下达《关于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管理知识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学习,并下发本系统财务知识考试卷巩固学习成果,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资产中心公款购买香烟问题已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九供销社购买酒水用于老干慰问经费,已要求其补充送货明细。

  三是严格执行《台山市供销社系统属下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定。3月30日、4月2日、4月3日,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到基层检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各单位都按要求做好公车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五)对“纪律建设松弛,财务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方面的整改

  1.关于“财务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对基层单位公款私存情况排查,目前已对所有基层单位存取现金的方式进行检查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刻整改。其中机关工会未按要求在银行办理支票或结算卡进行现金的提现,直接在公户划拨到个人账户(出纳),进行日常现金支出,该问题已于2019年1月整改完成,已按要求在银行办理现金支票,需要现金支付的凭支票提现,规范现金的管理;弘业公司、四九社为便于业务资金的周转,将企业的业务资金滞留在员工个人账户中,针对此问题,弘业公司和四九社分别已于2019年4月和6月整改完成,将滞留在员工个人账户的业务资金全部划拨回企业公户。同时,3月13日、16日、17日,分别对机关工会主席、四九供销社负责人、弘业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2020年3月13日,制定了《关于加强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经查,汶村社已根据相关规定退回违规支出资金到市财政局。3月17日,对汶村供销社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端芬社已补充关于支付搭建临时猪栏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合同、工程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电话,以及已补充关于支付防洪物资款项的相关资料,包括发票、送货单。另外,由于本年度预算批复文件未出台,基层单位暂未支出专项资金,今年申报专项资金时将实行报账制按进度请款,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已对本系统21个基层单位进行排查,截至目前还有4个基层社存在民间借款,对存在未清还民间借款的单位,要求其根据实际制定还款方案,按方案逐年清还民间借款。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系统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加强监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查,一直以来资产中心对我社下属的“死火”公司进行统一账务管理,统筹安排资金,由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在“死火”公司支出资产中心员工费用问题。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资产中心已于2019年11月起停止在“死火”公司账户支出相关费用,其员工津补贴也已在资产中心账务中列支。

  二是已追回2016至2017年违规发放每人生日慰问金,并缴回财政国库。自2018年以来我社已按规定严格使用工会经费。从2019年1月起停止在工会经费中向退休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等退休人员费用,按相关文件要求在本单位各年度预算的运转经费中支出。

  三是关于虚开发票问题,经查,2016年资产中心的连号发票和2017年在南湖酒店开具的费用是业务费和会议费发票,连号发票是因为商家不能开具金额超过1000元的发票;在南湖酒店的餐费是平日基层单位到来市社办事及开会,多次就餐累计的餐费,非一次性费用。3月16日,已对资产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相关账务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程序。3月13日,组织办公室和财会审计股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学习了相关采购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制定采购立项申请表,按流程提交财政局审核,并通过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其中,我社2020年的律师顾问聘请已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在台山市政府网上发布了招聘公告。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身边腐败现象未能杜绝”方面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建立《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抓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月2日,市社党组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月20日,我社系统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在会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班子成员以党小组、联系单位为抓手,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市社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另外,继续组织在系统内开展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经营活动、车辆维修保养、津补贴发放等廉政风险点的把控。

  二是进一步加大纪律执行力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牌,印发《台山市供销社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迟到早退旷工情况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立行立改,转变工作作风,经加强管理后,截至目前未再发现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3月20日,转发相关文件,明确机关和基层单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要求和范围,进一步规范报告备案管理。另外,对2019年9月市社某干部退休前成立公司情况,我社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2.关于“深井房地产合作项目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的监管,杜绝发生公有资产流失情况。目前,已对基层单位2014-2019年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公有资产流失情况。经查,2017年4月处置的本项房地产项目是由宏业实业公司与陈某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到2017年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商品房销售不理想,加上宏业公司无力偿还工程款、工资等,经双方协商,报市社党委会讨论同意,以成本价协议转让所剩库存商品房给陈某。

  三、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我社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和完善工作管理机制,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供销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我社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进一步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强化整改实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524650;邮政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05号,邮政编码:529200 ;电子邮箱:tscoopoffice@126.com。

  中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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