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城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2019-02-04 03:19: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台城城区范围内

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原文文字如下:
关于禁止燃放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创建卫生城市,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市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台城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二、凡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举报电话: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508211

市公安局       110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来源丨台山发布

编辑丨市城管局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