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3-07-14 10:39:40
  • 来源: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关于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黄德安、黄培圣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释放“地摊经济”活力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建议分别答复如下:

  一、充分发挥夜间经济消费释放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  

  一是做好《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等各项利好政策落实工作,做优做活商圈经济、夜间经济,依托2023促消费活动,大力发展夜市经济、餐饮等消费业态,持续释放消费潜力。积极引导昌大昌广场、万达广场、商业城等商贸综合体及商贸企业积极组织和开展具有特色的夜市、集市活动,鼓励商家按规定进行外展外摆,促进商业良性循环,以外展外摆促消费,促进复商复市,以商业消费提振经济发展,进一步刺激群众消费,优化消费体验、丰富消费供给。

  二放宽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项目的夜间摆卖管制,在特定时间段,避免夜市噪音扰民情况下允许市场主体在红线范围内开展“外摆点”试点。在有条件的区域或路段,在夜间特定时段,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不污染环境、不噪音扰民的前提下,放宽条件,允许具备条件的摊贩摆卖。

  三进一步引导鼓励各镇(街)结合辖区旅游、美食、住宿等特色资源打造一镇一特色“夜侨都”示范项目。如台城街道办加大对桂水湾、光大学校等夜间经济项目的宣传力度,将其打造为台城的夜间经济的网红打卡点。

  二、坚持“疏堵结合”,设置临时摆卖点。经前期充分调研,我局会同台城街道办在现有的4个疏导点(美琴市场、城西市场、富城市场、城北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规划,新增设置3个临时摆卖点。

  一是富城市场白石河渠面疏导点,覆盖面全长160米,可划设摊位约200个,分别为成衣摊位20个、日杂摊位14个、蔬菜摊位150个、水果摊位12个,该临时摊位管理由台城街道总公司负责,适当收取各摊位卫生管理费。

  二是新宁市场周边沿河中路15号小公园疏导点,小公园周长约150米,可设置摊位约60个,主要疏导新宁市场周边临时摆卖菜农,临时摊位管理由联合执法队负责,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白水市场游鱼村疏导点,面积约1500平方米,可设置各类摊位260多个,该临时摊位管理由台城街道办白水村游鱼经济合作社管理,适当收取各摊位卫生管理费。

  每个临时点设立两个以上“临时疏导点”牌,严格规定经营时间、划定经营面积、准入物品、摆卖要求,使流动摊点有处可疏、有处可去,营造市民满意、商贩守序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经营黄线划设工作,规范临街商铺、流动小贩经营秩序。对辖区市场周边、社区周边200米范围店铺,对适宜划设黄线的路段、店铺进行登记划线,特别是早餐店门前划线。完成南区新宁市场周边、沙岗湖路等路段划线3350多米;东区富城市场周边、明珠花园周边等路段划线2900多米;中区香花街、南门路等路段划线820多米;西北区北郊市场周边、白水市场周边等路段划线2690多米。截至目前共划设黄线9760多米,下一步继续加大施划范围,进一步规范沿街店铺、流动摊贩经营秩序。

  三、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规范摆摊经营。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将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和时段的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由临时疏导点管理方负责食品摊贩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门前三包”,提高规范经营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印发了《致商户和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市民、师生、流动商贩、沿街商户发放。通过宣传临时摆买卫生保洁、有序经营的要求,提高流动商贩和沿街商户对临时摆买和地摊经济的理解。

  下一步,我市将牢固树立“为民创文、创文惠民”的理念,加强“地摊经济”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宣传、引导力度,做到规范城市管理和助力经济发展“两不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