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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5-07-20 09:25:13 |
汶字〔2014〕64号 镇机关各办(局)、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公开竞岗,党委会议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人社公〔2014〕331号)审核同意,决定对谭杏婵等同志作任免如下: 任命: 张红同志为汶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嘉琪同志为汶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苏丽琴同志为汶村镇人民政府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免去: 谭杏婵同志汶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红同志汶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淑文同志汶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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