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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汶村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9-10 14:52:13
关于印发《汶村镇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所)、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汶村镇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汶村镇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

(2026年6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镇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台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规章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村镇范围内水旱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包括洪水、暴雨、干旱、台风(热带气旋)霜冻等灾害的防御,以及可能出现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内涝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在台山市委、市政府和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三防工作指引,千方百计提高全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三防工作实行镇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结合的原则。

  4.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三防,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现状。

  我镇位于台山市西南沿海地区。全镇总面积为175平方公里。年最高气温36.2℃,最低气温3℃,平均气温为28℃。雨季通常始于4月上、中旬,结束于10月上旬。年最大降雨量2320毫米。雨量多集中在4-9月,约占全年的82%,易成洪涝灾害,10月至次年3月,雨量稀少,常出现春旱。平均每年我镇遭正面袭击或受影响的台风有2-3个。全镇水库8宗,水闸34处、海堤1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汶村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镇三防指挥部),在台山市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三防工作。各村委会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三防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一)组织机构。

  镇三防指挥办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三防工作,下设办公室(简称镇三防办,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

  镇三防指挥办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领导任副总指挥。镇政府机关其他各办(局)、汶村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供电所、汶村卫生院、汶村交警中队、文海中学、汶村中心小学、汶村电信局等单位是镇三防指挥部的成员单位。镇政府对三防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做好三防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镇三防指挥办职责。

  镇三防指挥办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三防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全镇三防规章制度;制订全镇三防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三防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镇三防指挥办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办(三防办)负责对接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统筹应急物资准备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制订各类自然灾害的防御预案。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全镇三防重大事项、信息发布以及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负责协调安排全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各种灾害事故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宣传传单、一封信、广播音频等宣传资料;负责通过手机短息方式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机管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镇三防指挥办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民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村(居)委会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农业和农村办公室:负责渔港渔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海上蚝排养殖人员,海堤外咸围作业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救灾复产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救灾复产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全镇三防水利工程,为全镇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组织全镇各级水利部门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防旱防风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加固督促工作,在发生险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负责农村危破房、低洼地区、自然灾害隐患点人员转移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的人员转移工作;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做好灾后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因洪水或干旱过度采用地下水引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人员避险措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建立群策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排除险情;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科普宣传,特别是在受台风影响严重地地区,要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力度。

  汶村交警中队: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统筹辖区道路保通保畅、险情路段交通管制、受灾群众转运交通保障等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

  汶村中心小学、文海中学:负责对学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防御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汶村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三防物资以及破坏三防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三防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汶村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汶村供电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及电力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汶村电信局: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三防通讯畅通。

  财政所:负责落实三防抢险救灾资金,会同镇有关部门分配三防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预警

  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 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24小时超过100毫米时,发出预警信号。

  2.江河洪水预警。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镇海湾潮水、七○河洪水的预报监测工作,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未来洪水的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干旱灾害预警。

  依据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三防办的预报监测,为预警提供依据。

  4.台风预警。

  根据市气象局的预测,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5.暴雨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三防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暴雨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6.地质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自然资源所、规划建设环保办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地质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

  (3)遇灾害性天气时,各村(社区)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与标准

  1、响应等级

  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防汛I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

  ①高朗村委会至九岗村委会海堤或1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②根据气象预报,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山洪内涝等地质灾害;

  ③鱼地圩内可能因长时间强降雨发生极为严重的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防汛II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

  ①高朗村委会至九岗村委会海堤或1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②我镇中型水库及重点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③根据气象预报,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④鱼地圩内可能因强降雨发生严重的城市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

  (3)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①高朗村委会至九岗村委会海堤或0.5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决堤;

  ②我镇小型水库及重点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坝或垮坝。

  ③根据气象预报,我镇因短时强降雨可能发生较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④鱼地圩内和其他人员密集村低洼地区可能发生较严重的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4)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IV防汛应急响应:

  ①高朗村委会至九岗村委会海堤或0.5万亩以下堤围发生较大险情可能溃堤或决堤;

  ②我镇小型水库及重点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极有可能满溢。

  ③根据气象预报,我镇因短时强降雨可能发生较轻的山洪地质灾害;

  ④鱼地圩内和其他人员密集村低洼地区可能发生较轻的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轻的影响。

  ⑤市气象局对本镇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防汛应急响应。

  1.洪涝灾害的基本应急响应措施。

  (1)海潮、河流洪水。

  ①当海堤、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镇三防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②当海堤、河流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三防指挥部以及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海堤、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①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西南边滩海堤决口、水闸垮塌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镇三防指挥部。

  ②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时,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③镇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2.暴雨预警信号。

  由台山市人民政府或台山市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发布,主要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3. 预警信号响应。

  1蓝色预警预计有暴雨或局部有暴雨。

  ①三防办要加强值班。要将暴雨信息通知到村(社区),及早做好防御暴雨准备工作。

  ②农办、各村(社区)要对所管辖的河流、海堤、水库(山塘)、咸围、蚝排等进行检查并处理好存在的问题。

  ③各村(社区)清疏农田排水沟渠、做好辖内排涝设施的检查,必要时预排河涌。组织村民对种植农作物和养殖农产品的防护。

  2)黄色预警信号

  在继续做好预警预报响应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①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密切注视有关气象信息,及时向镇指挥部领导报告。

  ②各级应急队伍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执行相应的抢险防灾任务。

  3)橙色预警信号

  在继续做好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①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各村(社区)安排人员驻守村(居)委会值班,包括生效期间的夜班,每班至少有2人,其他村干部待命,不得离开村辖区范围,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险情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②各驻点干部下乡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4红色暴雨信号

  在继续做好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①三防指挥长坐镇指挥中心。

  ②所有村(社区)干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人员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③驻点干部驻守抗灾第一线,督促村(居)委会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防旱抗旱预警应急响应

  (1)Ⅰ级预警应急方案。

  ①镇三防指挥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实施本镇跨地域调水,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协助开展抗旱救灾、复产工作;向上级申请抗旱资金,安排市特大抗旱经费;稳定灾区居民正常生活,维持社会秩序。

  ②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把抗旱工作当作地方政府的第一要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紧急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全面开展节水、调水、救灾、增雨等抗旱工作。三防办要加强值班,掌握旱情,通报情况,完成三防指挥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三龙自来水厂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严格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每日向镇三防办报告用水需求。

  ④全镇所有水库的水源由镇三防指挥部调度,紧急时可动用水库死库容。

  ⑤农业办要根据旱情,及时指导调整种植结构。

  (2)Ⅱ级预警应急方案。

  ①镇三防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的准备;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向上级申请抗旱资金,安排抗旱经费,协助村(居)委会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②受旱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积极开展节水、调水、救灾等抗旱工作。三防办要加强值班,掌握灾情,通报情况,完成三防指挥部交给的任务。

  ③三龙自来水厂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和保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每周向三防办报告用水需求和计划。

  ④全镇所有水库的水源由镇三防指挥部调度,紧急时可动用水库死库容。

  ⑤农业办要根据旱情、农时,及时指导调整种植结构。

  (3)Ⅲ级预警应急方案。

  ①镇三防指挥办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及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计划,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动用部分年度预留抗旱经费,协助各村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②镇三防指挥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计划,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旱抗旱工作情况。

  ③三龙自来水厂要做好供水计划,适度控制高耗水行业的用水,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和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按三防指挥部的要求报告用水需求和计划。

  ④大中型水库要做好防旱抗旱的用水计划,控制发电用水。

  ⑤镇三防指挥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4)Ⅳ级预警应急方案。

  镇三防指挥办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研究防旱抗旱工作措施;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动用部分年度预留抗旱经费,协助各村(居)委会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开展节水宣传,向上级报告旱情发展情况。

  防风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防风“六个百分百”:

  (1)农业和农村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出海作业渔船百分百回港。

  (2)农业和农村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渔排人员百分百岸,包括海堤以外的咸围养殖户百分百上岸。

  (3)农业和农村管理办公室负责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百分百落实防御措施。

  (4)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落实暴潮巨浪高危区、中小河流洪水高危区、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员百分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百转移到安全地带。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落实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百转移到安全地带。

  (6)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落实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百分百安全撤离。

  2.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Ⅳ、Ⅲ、Ⅱ、Ⅰ四级。

  Ⅰ级应急响应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

  3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1)Ⅳ级应急响应。

  ①镇三防办应急办

  加强24小时值班,三防办负责人带班,全天候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台风的各种准备。

  ②有关部门响应:

  农业和农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做好出海渔船回港避风落实工作;做好蚝排养殖人员、海堤外咸围养殖人员上岸撤离工作。加强山塘水库、水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城区防洪、排涝、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手脚架、广告牌和供水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种准备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①镇三防指挥办

  镇三防指挥办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风工作;镇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风负责人上岗带班。镇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转发省防总、江门市、台山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②相关部门响应。

  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手脚架、广告牌加固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做好危房安全排查和协助相关人员转移。

  汶村中心小学、文海中学: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适时发布停课通知。

  汶村供电所:提供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各村(社区组织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①镇三防指挥办:指挥长坐镇指挥,召开专题防台风工作会议,布置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②相关部门响应:

  汶村供电所:部署电力系统防御台风工作,优先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

  汶村交警中队: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车辆,加强道路巡查,确保交通畅通。

  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转移危险区域建设工地的工棚人员到安全地带。

  汶村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做好抢救受灾伤人员准备,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汶村派出所:维护治安秩序,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人群。

  镇三防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工作,并及时与镇三防指挥部联系,服从镇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风任务。

  镇政府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

  ①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镇三防指挥部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地区全力做好防风工作;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②汶村派出所和民兵预备役投入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③镇三防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4信息共享和处理。

  全镇通过三防指挥系统实现防风信息共享、互联、互换。镇三防指挥部通过传真、电话向市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5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负责防汛防旱防风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信息发布程序化、规范化,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内容包括热带气旋的信息、预警、防风动员和措施、灾情、救灾复产等。

  5.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根据市气象局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风应急结束,转入救灾工作。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结束由镇三防指挥部宣布。

  五、应急保障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保障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通信与联络保障。

  1.通信保障。

  汶村电信负责镇内通讯保障。

  2.联络保障。

  由镇三防办编制三防机构、抢险救灾参与单位、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相关单位的值班电话、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各抢险救灾参与单位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的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应制定防洪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及时补充、更新三防抢险救灾物资、装备。

  (2)三防指挥机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为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单位。

  2.应急队伍保障。

  镇三防指挥办加强镇防汛抢险应急队等专业队伍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确保防洪抢险需要。

  3.交通运输保障。

  汶村交警中队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4.医疗防疫保障。

  汶村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5.治安保障。

  汶村派出所负责治安保障。

  6.物资保障。

  应急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7.供电保障。

  汶村供电所负责提供防御水旱风灾害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经费保障。

  镇级财政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应急资金,保障三防工作的需要。

  9.社会动员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级人民政府应加强三防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三防工作,在防御水旱风灾害的关键时刻,各级三防指挥行政首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抗灾减灾。

  (3)各级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建立健全紧急避难应急制度,设立紧急避难场所。镇文体中心、横山小学确定为紧急避难所。各村(社区)办公场所作为后备避难场所开放。

  11.应急后备水源建设。

  各村(居)委会要根据经济的不断发展,广泛筹集资金,加大应急后备水源的建设力度,确保供水安全,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工情、灾情及三防工作等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镇三防指挥办审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西南边滩海堤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或山区发生暴雨山洪时,由镇三防指挥部根据市三防指挥部要求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教育部门将防洪抢险、避险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并在学校开设的防灾课程中设置有关内容。

  2.培训。

  (1)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的三防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将防洪抢险、防御热带气旋知识和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作为培训内容。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风、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

  3.演习。

  (1)镇三防指挥办根据实际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防御水旱风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演习内容主要针对台风、海潮、洪水常发生的险情和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的方法进行。

  六、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风灾害后,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救灾救济。

  1.镇三防指挥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向台山市三防指挥部和江门市有关部门报告;在镇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受灾群众,协助指导抗灾救灾。

  2.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协助灾区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市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台山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

  4.汶村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人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和卫生清洁,确保灾区用水安全。

  6.汶村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7.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二)防风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抢险期间,如征用了当地群众的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数量,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当地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三)损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台风、海潮、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工程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气象以及防风专用通信设施,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评价。

  每年镇三防指挥部应对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专家对当年水旱风灾害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规律进行分析,总结当年三防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做好三防工作。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1. 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1)镇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由镇三防指挥部组织编制,经镇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台山市三防指挥部备案。

  (2)镇三防指挥办组织、指导编制相关台风、海潮、水库、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3)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镇三防办备案。

  2.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镇三防指挥办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根据防御台风灾害实践经验以及预案实施等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三)预案的解释权。

  本预案由镇三防指挥办负责解释。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风防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防汛防风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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