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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水步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5-28 10:38:33
【水步】水步镇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下旬至7月下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水步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水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台山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的整改落实。

  (一)明确目标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确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整改过程中,由镇党委统筹领导,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一思想认识。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创新的恒心和驰而不息的韧劲,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三)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目前巡察反馈意见已基本整改完毕,有效措施将长期坚持,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镇情实际制定学习清单,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出台水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预决算方案,并在2026年全面实行。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结合村级换届工作,按照台山市农村财务管理规定,指导21个村(社区)落实村组两级财务人员,并严格做好财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杜绝财务风险。

  2. 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一是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督促村(社区)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提升制度熟悉度,提高村组两级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村(社区)报账资料,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有序。规范现金管理使用,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同时督促村(社区)落实财务公开,每月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3.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村(社区)配备专门保险柜,并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保险柜用于保存现金、公章、印鉴及重要文件。各村库存现金控制在限额以下。

  二是加强专用款项监督。镇村联动,对村集体各类专项资金(如押金、竞投保证金等)实行联合监管,严格开支审核,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完善采购流程。指导村(社区)制定和完善采购流程,妥善保存送货单等单据,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4.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集体资产发包。加强“三资”监管,严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工作,对口头合同、超限期发包等情况,督促各村(社区)落实整改。

  二是推动固定资产入账。开展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登记培训,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对资产变动及时进行更新,定期抽查登记情况。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对农村经济组织集体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归档。

  5.集体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集体资源发包。全面使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运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村民将资产资源按制度进行议事上平台发包。强化集体资源发包的全链条管控,严格合同审查,依法追缴拖欠承包款项,坚决杜绝不合规的现象,切实保障集体利益。

  二是落实集体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压实镇“三资”工作人员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源核查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资源信息填报、发包情况更新等。

  6.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提高工程管理严谨意识。指导村(社区)做好工程全流程监管,严格审核报账资料,动态公开工程台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料完整真实。督促村组两级对农村集体小型工程资料进行自查,补充完善缺失资料。

  (二)“百千万工程”方面

  一是激活强村公司内生动力。深化对强村公司的战略指导,引导聚焦本地资源禀赋和主导产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造血功能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落实撂荒地整治工作。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经营,指导村(社区)立足本地情况,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将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四是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水步镇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水步镇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455720;邮政地址:台山市水步镇水步大道2号;邮政编码529200;电子邮箱:tssbdzb@126.com。

  

中共台山市水步镇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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