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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都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17:25:38 |
2025年,都斛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为都斛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6次,充分运用江门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实现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全覆盖。依托林基路红色教育基地资源,创新建立“红色法治讲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红色文化传承深度融合,打造特色法治宣传阵地。全年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92场次,覆盖群众超4765人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场,放宣传单2658余份。开展镇级“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期,培训村(居)“法律明白人”70名,有效提升基层“法治带头人”能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参与干部286人次,掀起学法热潮。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8项,以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大纲,制定镇共性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12个职能部门、18个村(居)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增设功能室,规范执法装备使用管理,保障日常执法办案需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公正、规范、文明。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办理案件571宗,共办理综合行政执法处罚案件2宗,办结2宗,罚没金额达26514元,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二是开展专项领域整顿,对涉自然资源类违法专项治理,全面消除违法状态。同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三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配置,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干部61名。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能力。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发挥行政执法部门“传帮带”作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创新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一是成立了中共都斛镇社会治理支部委员会,通过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创新融合“3+1”社会治理模式,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信访+多元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加强部门联调联动,拓宽社会治理渠道,有效提高治理水平。二是以“覆盖全、服务优、响应快”为目标,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设在“家门口”的都斛“禾”法官服务点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和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服务点,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54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84次。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赋能,统筹6名驻村(社区)律师开展精准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指导68次,其中参与村集体事项决策法律审查18次,开展法治宣传72场次,在都斛镇信访超市值班41次,切实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工作,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应诉挂钩解决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超250件,成功率达90%。四是巩固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建设成效,加强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合作,升级“都斛镇海鲜街智慧监督管理系统”,管执法人员采取实时监控、问题预警、用户投诉建议等非现场监管模式对经营户实行远程动态监管,助力打造“诚信一条街”,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与“一门式”服务深度融合,依托数字技术整合政务资源,镇党群服务中心承接人社、医保、不动产登记等 8 个部门 165 项业务,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可直接办理 29 项、代办 39 项民生事项,形成“镇域统筹、村居延伸”的数字化服务网络。
(五)坚持依法决策,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全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全年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131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办复率 100%,有效强化监督制约。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意识仍有差距
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够,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中还存在凭经验、凭习惯办事的现象。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足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还不够强,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还不够严谨,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公信力。
(三)专业化人才支撑不足
专业法律人才紧缺,尤其在村(社区)层面,“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有限,难以适应复杂法治实践需求。人员配备有限,任务繁重,影响工作深度与效率。
(四)普法宣传覆盖面有限
虽然普法活动频次较高,但形式较为传统,新媒体运用不足,对青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特定对象的普法效果不明显。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参与度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五)数字化建设水平不够
部分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完善、用户体验不佳,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有差距,“数字+政务服务”建设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下一步,都斛镇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着力强化法治观念培育,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加强执法培训与监督考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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