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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0-02-13 20:11:23
都斛镇村级党组织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都斛镇1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工作,并于2019年9月20日向都斛镇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都斛镇村级党组织存在五大方面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都斛镇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全面开展整改,确保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都斛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都斛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周密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一)层层落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都斛镇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各村(社区)党(总)支部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各驻点组长协助监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各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专题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逐项研讨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

  (二)认真履责,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落实,都斛镇建立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每周汇报制度,要求牵头部门和各村(社区)每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村级党组织重点关注,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严肃整改,紧扣时间节点,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巡察整改过程中,都斛镇共修订出台相关管理规章制度2项,进一步加强制度监督和责任追究,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二、狠抓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 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边缘化,党的建设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开展都斛镇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和都斛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新形势下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准则》,讲解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讲解新时代担当作为要求,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意识。都斛镇召集村(社区)“两委”干部到镇委党校参加“台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会议,筑牢思想根基。对莘村村、坦塘村、大纲村党组织书记谈话,要求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整改期间,白石村、大纲村党总支部书记结合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白石村委会市场公厕整改、塘基加宽等10项工程全面铺开,大纲村林基路纪念公园周边环境完善提升。

  建立后备干部人员信息资料库,从各村(社区)中的优秀村民代表、村小组长、大学生村官及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18个村(社区)已选优建立共36人的村级后备人才库。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自巡察整改以来,注重从后备力量培养和村“两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努力,争取在下届换届落实村干部年轻化、德才兼备等方面要求。

  规范会议记录。镇组织办对东坑、银塘、园美、白石、丰江、都阳、金星等村的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指出会议记录造假问题并严格要求会议记录必须真实、规范。巡察整改期间,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没有发现会议记录造假情况。规范党员管理。镇组织办将党员名单发放给各村(社区)党组织排查,全面清理党员关系调出、不健在、脱党共8人。对金星村1名失联党员予以除名处理并对金星村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工作的规定。开展都斛镇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讲解发展党员流程,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发展党员程序的业务水平。对发展党员培养过程不严谨,违规发展党员进行核查。2019年10月22日至26日,都斛镇组织工作人员下村进行暗访,督查发展党员情况。督查发现坦塘、银塘、都斛圩、东坑、古逻等村委会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行为,已对上述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对发展党员各项程序、材料严格审查把关。下莘村党支部书记对入党资料思想汇报材料抄袭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与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资料审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都斛镇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统筹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成立农村党建工作督导组,对全镇农村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定期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组织力。印发《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操作指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指导各村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做好做实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程序。开展都斛镇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提高业务水平。

  各村级党组织已全部追回公款缴交党费团费到集体账户。镇组织办对违规使用公款缴交党费的党组织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各村党组织书记表示今后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19年10月份开始每月按时收缴党费,确保党务工作整改到位。

  镇纪委印发《关于3起典型违纪案例的通报》,对都斛镇纪委近年来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进行点名道姓的曝光,并督促各村(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增强党性、坚守法纪底线,自觉抵制邪风歪气。

  (二)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存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镇扶贫办召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和平台专职员召开精准扶贫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议,重点学习精准扶贫有关业务知识,加强对精准扶贫对象认定把关,规范会议记录填写,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结合低收入人群入户调查工作,对精准扶贫户进行新一轮的入户调查核查工作。低收入人群入户调查工作共需入户614户,已入户调查609户,共排查5户不符合精准扶贫户标准的家庭被确定为精准扶贫户。目前,已将有关情况向纪检部门反映。经核实园美、沙冈村委会扶贫工作会议记录高度雷同、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已对上述村的书记、主任进行批评教育。镇扶贫办以入股的形式,投资5万元受让都斛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物业,将收益用于精准扶贫户扶贫资金发放帮扶。

  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龙和村一名孤寡老人未办理特困户问题,镇卫计局迅速会同龙和村干部入户了解,经核查该对象符合申请特困户条件,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办理。目前该对象已获市民政局批准, 12月开始享受特困补助。今后镇卫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特困户申请办理业务培训,确保特困户政策宣传到位。迅速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摸底排查工作。镇卫计局于10月8日召开村(社区)文书工作会议,要求各村(社区)深入摸底排查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截至11月20日,已摸底收集共32人名单。经核对,符合条件29人,不符合条件3人,对于不符合的3人给予书面回复。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召开第二期特困户政策培训班,进一步深入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解读办理条件和程序,明确办理手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避免申请人因证件不齐来回跑。

  召集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改厕政策业务培训班。对没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金星、坦塘、园美、银塘、大纲等5个村的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和业务提醒。都斛镇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把改厕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个人。

  对2016年至2019年危房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共60份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某村村长疑似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隐瞒家庭情况为自己和家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上情况已交由纪检部门核实。都斛镇严格按照上级方案要求,充分运用部门互通信息,对2020年危房改造资格申请人家庭属性材料进行审核。

  (三)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仍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针对部分村月结库存现金超额问题已按相关程序加快相关村委会“三清三拆”款项报账手续。今后,镇结算中心将严格按照《台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库存现金管理,各村报账员月底盘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与出纳账余额相符、会计账和出纳账月末余额相符,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加强大额资金审批。2019年9月1日起,1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开支经2/3村民代表议事同意后,填写《大额资金开支审批表》,经镇结算中心审批后方可开支。巡察整改期间,10000元以上开支均经过民主议事和镇结算中心审批。

  加强村组织资金管理。针对莘村村自发组织资金管理问题,都斛镇督促指导莘村村成立台山市都斛镇莘村明珠公益促进会管理村民自发筹集的集体资金、莘村族刊社(管理莘村自来水厂)、莘村幼儿园等组织的资金。“台山市都斛镇莘村明珠公益促进会”得到市民政局同意核准成立,目前正在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都斛镇已完成原银塘村委会和原吉宁村委会并账工作,镇结算中心和银塘村出纳人员对银塘村委会账务进行统一记录。

  成立2013年、2014年免费合作医疗返还款去向核查小组,核查小组已核实2013年、2014年免费合作医疗返还款,已取得80%的签名确认。剩余的资金去向因户主外出务工未有联系方式,镇卫计局将利用传统节日外出人员回乡机会加紧核查剩余资金去向。经核查,惠民资金足额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户主,暂未发现惠民资金去向不明或者被非法占用或挪用的问题。多次召开计划生育惠民专项资金使用培训班,提高相关干部思想认识,并督促各村(社区)按照规范的专项资金报账手续进行报账,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全镇18个村(社区)按照要求从“两委”干部推选出纳和开票员,明确出纳和开票员不得由书记、主任、文书兼任,出纳人员亲自到镇财政结算中心进行报账,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报。古逻村委会仁庆里已按要求完成报账工作,龙和村委会已按要求设置财务站并配备财务人员。

  加强农村财务业务指导和监督。2019年8月22日,都斛镇与第三方有资质会计机构顺富会计事务所签订合同,对都斛镇财务报账情况开展财务指导工作。2019年10月24日,在镇政府三楼大会议厅召开都斛镇2019年三资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市农业农村局领导、顺富会计事务所会计师、三资结算中心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理财监督小组人员、经联社出纳等共180人参加会议。培训班由专业会计师授课,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财务方面业务知识。镇结算中心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把关力度,对各村(居)委会报账原始凭证、票据凭证加强审核,明确除劳务费可用开支证明单入账外,日常开支必须用发票入账。对“白条单”和报账资料不齐全的票据不予报账。2019年9月至今,各村(社区)杜绝“白条”入账情况。

  镇纪委核实各村(社区)拆分工程和小额零星工程化整为零情况,对竞丰村委会违反工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都斛镇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都斛镇村级工程建设流程》,完善各村(居)委会工程发包管理,加强从工程实施前集体决策程序到工程验收竣工程序。加强工程款入账审核。工程项目开支报账必须有合同、预算、结算、验收、发票等资料,保证资料合规完整。组织全镇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培训会。各村(居)委会对照培训资料及相关文件,结合自身核查存在的问题,开展财务管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工程报账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                                              

  全面开展违规领取补贴误工费自查自纠,全面清退违规误工和随意设立补贴项目,款项已退回到各村(居)委会账户。对违规发放补贴的各村(居)委会主任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各村级党组织引以为鉴,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莘村经济联合社与莘村联业农机合作社违规续签的牛山部分山地合同已中止。再次下发《台山市都斛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流程,明确资产资源发包必须经民主议事同意并由民主议事确定底价;符合条件的资产资源必须在镇“三资”平台交易;不符合到镇“三资”平台交易的资产资源必须按程序由村委会组织进行公开竞投,并将交易的有关情况到镇“三资”平台备案。   

  (四)对“基层治理不力,个别领域放任自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城建分管领导约谈金星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要求村委会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都斛镇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印发《关于加强都斛镇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联合国土部门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监管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城建、各村(社区)相关干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农村自建房管理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管理。

  针对养蛙场问题召集村委会干部召开会议,要求及时动态汇报辖区养蛙场整改落实工作,强调加强辖区养蛙场审批工作。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先后多次到大纲、莘村、古逻、坦塘、金星等村委会养蛙场进行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对辖区涉及养蛙场的村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全镇共有25个养殖场污水乱排放,并对25个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养蛙场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大纲村的养蛙场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位于南坑水库大坝脚下的养蛙场有2个,其中一个养蛙场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另一个已停止养殖。目前,都斛镇未收到关于养蛙场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将进一步加强对养蛙场污染问题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针对莘村和大纲村委会无资质经营自来水等行业问题。莘村村委会向市水利局申请续取水证,并已联系利成自来水厂对莘村村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同时委托建立定期测检机制。大纲村委会已委托利成自来水厂做水表和管网设计,由有资质的自来水厂供水,目前此项工程推进中。

  针对莘村村和丰江村无资质经营学前教育的问题。目前莘村村委会幼儿园已完成整改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递交资料办理经营证,计划纳入公办幼儿园。丰江村委会幼儿园正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对丰江幼儿园在读儿童进行疏导,如一年内无法完善幼儿园相关设施、取得资质并办理经营证,依法停办幼儿园,并对在读儿童分流到其他幼儿园。

  (五)对“宗旨意识不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经核实,个别村委会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送礼主要用于接待侨领和联系商人发动捐款集资支持本村公益事业,个别时任村委会主任现已离职,已对在职村委会主任就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入账审批,明确加强报账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制度执行,对不能开支项目不予报账。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镇纪委向各村(社区)发放《提醒函》,提醒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严禁超标准、无事由的工作餐费开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召开都斛镇党务村务公开整改会议,针对本镇村务公开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发挥驻点团队作用,定期下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建设。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相关村委会对其村务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调要严肃认真,不能代签,对相关村委会进行督促教育。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对伪造民主议事表发放通讯、交通补贴的情况进行核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发放村两委干部交通费、生活补贴费经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同意后在本届任期内可使用同一议事表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开支。因镇结算中心对政策不了解,要求村(居)委会每次开支均提供民主议事表,遂出现村(居)委会对民主议事表进行修改的情况。镇结算中心加强业务知识政策学习,更好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班子建设,压实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两委”干部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直至全面完成整改,取得实际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三)完善规章制度,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积极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5257108;邮寄地址:台山市都斛镇建设路68号都斛镇人民政府大院村级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 529226;电子邮箱:dhjw07505257108@163.com。



中共台山市都斛镇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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