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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3-13 10:13:26
都斛镇关于打击非法捕鸟行为实施举报奖励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镇鸟类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天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通过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治的生态保护网络。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非法架设捕鸟网、猎捕野生鸟类及国家珍贵保护动植物等行为的举报、核实及奖励工作。

  镇政府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构建生态保护红线。

  二、举报范围及方式

  举报范围:

  1. 架设大型捕鸟网(天网)、粘网、电击装置、诱捕器等非法猎捕工具;  

  2. 非法捕捉、交易、运输野生鸟类;  

  3. 破坏鸟类栖息地及繁殖地等行为;

  4. 破坏国家珍贵保护动植物及其他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问题。

  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都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电话:0750-5256249)、都斛镇派出所(电话:0750-5256222);

  2. 现场举报:都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村委会登记举报。

  三、奖励标准

  提供有效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现金奖励,协助破获重大非法捕鸟案件的,给予300-1000元奖励。

  四、责任与保密

  1. 镇政府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其身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2. 镇林业、公安等部门应依法快速处置举报线索,对推诿、瞒报的公务人员追究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都斛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家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都斛镇的绿水青山!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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