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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8-02-26 02:54:16
2017年-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责任务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牌子)

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镇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行政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档案、收发、保密、接待、政务公开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宣传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归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综合管理镇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协调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负责协调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内保工作;做好禁毒工作;归口管理和负责实施信访工作及协调司法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经济发展和水利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引导工作,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指导全镇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农业发展经验,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农民勤劳致富;负责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提供农业和渔业经济信息,组织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农业生产环境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工作;抓好村级土地承包流转监管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海域、海岸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协助海域使用许可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依法协调做好渔政监督管理和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海洋资源环境调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广应用机械,组织指导外海浴场、远洋渔业和浅海滩涂水产养殖业的开发利用,提高生产水平;负责掌握汇报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村综合统计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4)经济促进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贸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环保、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管理等;负责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经外贸工作和区域经贸合作;负责科技、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综合管理第三产业和旅游服务业,负责商贸服务业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商贸等市场监管;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能;做好协调工商、税务、物价、金融、粮食、食品、供销、供水、供电等部门工作,负责做好经济统计和二、三产业统计分析工作;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能;按规定权限负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纠正或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排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5)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研究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人口统计、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负责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有关生育对象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6)卫计局(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及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体育、文化、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优抚、拥军优属、残疾人管理、社区(居委)建设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居委)基层政权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负责村务公开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7)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负责镇、村区域建设、规划的管理和申报审批工作;综合协调执法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负责镇容环卫管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综合管理、协调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处理村镇建设等工作;处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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