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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斗山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05 16:16:23
关于2022年度城乡医保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参保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医保)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76。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在缴费存折(卡)待扣。根据往年经验,12月底各大银行因进行年终清算可能无法进行缴费,请参保人及时存足够金额进行缴费。

  二、参保登记 如需办理参保登记人员请于2021年12月底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及医保代扣银行存折(卡)前往斗山镇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扣费成功才能确认参保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三、停保 参保人如需停保应在第一次扣费时间前办理(2021年11月9日前),未及时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如已扣费成功视为继续参保。在新年度2022年1月1日开始前发生死亡、户口迁出江门地区、重复参保可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其它情况在发生扣费后可办理停保,但不予退费。

  四、重复参保 对于跨地市重复参加城乡医保的参保人,系统无法生成应征数据,两地均无法进行医保费扣缴,参保人须清理其中一地的重复参保关系,才能正常扣取2022年度城乡医保,如参保人未及时清理重复参保关系将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待遇。另外对于重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系统将不推送当前在参职工医保作为城乡医保应征数据。

  特此通知


斗山镇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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