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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8-14 08:51:00
斗山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斗山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政务公开解读回应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继续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要围绕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社会关注热点,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工作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安排专人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网络舆情实施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等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做好主动介入、提前预警、分类处理。

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继续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用好“两微”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三、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按照上级关于“数字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广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

(二)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及时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普及,同时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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