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端芬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确定会议具体时间、会议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并通知每位支部委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问题。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3天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时间、地点报告镇党委,并请镇党委派联系点干部指导。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支部书记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全面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每位支部委员要汇报思想和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思想、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自查自纠。
   五、认真记录,会后及时将原始会议记录和民主生活会形成的书面材料整理上报镇党委。
   六、针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确定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每年检查一次改进情况,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汇报,年终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要将会议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党务公开 - 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