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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冲蒌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1-09 09:01:50
冲蒌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冲蒌镇人民政府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村级动物防疫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男性优先;

  (三)年龄在45岁以下;

  (四)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冲蒌镇户籍;

  (六)熟悉电脑操作;

  (七)持有E牌驾驶证。

  三、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农村动物防疫员兼任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

  (二)做好分管联系的村(居)委会《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登记工作,随时掌握养殖动态。落实动物疫病预防措施,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负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做好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收集辖区动物疫情的信息,发现畜禽大量异常死亡情况应立即报告兽医防疫检疫站;

  (四)做好辖区内畜禽产地检疫和动物疫情的监测抽样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查源灭源工作,督促养殖场做好卫生消毒、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六)及时完成镇兽医防疫检疫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冲蒌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0750-5234215)。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填写好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录用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起,一个月内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从中择优录取。

  (二)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自费),合格并通过组织政审后正式录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通知体检后半个月内未交体检报告的不录用,依次替补人选。

  (三)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用人单位满意,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

  (四)待遇面谈。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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