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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冲蒌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5 15:38:26
冲蒌镇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向大会作书面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积极开展收入组织工作,挖掘增收潜力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为更好落实落细“百千万工程”和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有效推动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为8604万元,其中:(1)镇级财政收入(市库)3856.66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8%,按自然口径同比增长16.42%,按市财政体制,2023年返还我镇体制内的可支配财力收入实为3856.66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619.74万元;(3)其它收入883.60万元;(4)非税收入2244万元。

  收入合计8604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我镇支出总额为8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万元(人大工作经费支出2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56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

  7.农林水支出132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124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98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8万元。

  12.国防支出54万元。

  13.其他支出826万元。

  合计支出8599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3210.17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357.22万元;

  (2)津贴补贴735.32万元;

  (3)奖金485.44万元;

  (4)绩效工资91.78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45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105.66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49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84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8万元;

  (10)住房公积金189.11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1.8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21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121.89万元:①会议费17.8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47.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③公务接待费36.80万元,④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

  (2)办公费69万元;

  (3)印刷费0.32万元;

  (4)手续费4万元;

  (5)水电费69万元;

  (6)邮电费33万元;

  (7)差旅费7万元;

  (8)维修(护)费24万元;

  (9)租赁费83万元;

  (10)培训费16万元;

  (11)劳务费157万元(乡村道养护费27万元,河道保洁费6万元,创文保洁费3万元);

  (12)委托业务费386万元(垃圾清运费114万元);

  (13)工会经费34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

  (15)税金及附加费用7万元;

  (16)咨询费4万元;

  (17)专用材料费13万元;

  (18)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47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2万元,其中:

  (1)退休费150万元;

  (2)抚恤金23万元;

  (3)生活补助350万元[其中①村(居)委会两委干部绩效补贴及其他补助58万元,②村专职保洁员补助99万元,③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49万元,④其中高龄津贴47万元;⑤遗属供养款5万元;⑥60周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助款53万元];

  (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4万元;

  (5)救济费50万元[其中特困户护理费32万元];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万元;

  (7)医疗费补助22万元。

  4.资本性支出2289万元,其中:

  (1)房屋建筑物购建6万元;

  (2)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3)专用设备购置26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1262万元;

  (5)大型修缮65万元;

  (6)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698万元;

  (7)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99万元;

  (8)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

  5.其他支出826万元,其中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371万元。

  合计支出8599万元。

  2023年收支情况为结余5万元。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三保”工作,着力提高预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2024年镇财政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财政预算收入预计情况: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816万元,其中:(1)镇级财政收入(市库)416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8%,按市财政体制,2024年返还我镇体制内的可支配财力收入实为4166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650万元;(3)其它收入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

  以上三项收入合计25176万元。

  (二)财政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2024年我镇支出总额为25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0万元(人大工作经费支出7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30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61万元。

  7.农林水支出420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3600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25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90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

  12.国防支出100万元。

  13.其他支出230万元。

  合计支出25171万元。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3258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360万元;

  (2)津贴补贴740万元;

  (3)奖金490万元;

  (4)绩效工资10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0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106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

  (10)住房公积金200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其中: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85.30万元:①会议费17.6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29.60万元③公务接待费36.60万元,④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

  (2)办公费140万元;

  (3)印刷费1万元;

  (4)手续费5万元;

  (5)水电费70万元;

  (6)邮电费35万元;

  (7)差旅费7万元;

  (8)维修(护)费30万元;

  (9)租赁费80万元;

  (10)培训费10万元;

  (11)劳务费150万元;

  (12)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垃圾清运费216万元);

  (13)工会经费50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

  (15)税金及附加费用7万元;

  (16)咨询费5万元;

  (17)专用材料费15万元;

  (18)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8万元,其中:

  (1)退休费150万元;

  (2)抚恤金23万元;

  (3)生活补助360万元[其中①村(居)委会两委干部绩效补贴及其他补助60万元,②村专职保洁员补助100万元,③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50万元,④其中高龄津贴50万元;⑤遗属供养款5万元;⑥60周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助款53万元];

  (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万元;

  (5)救济费55万元[其中特困户护理费35万元];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9590万元,其中:

  (1)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2)专用设备购置20万元;

  (3)基础设施建设1948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支出17300万元);

  (4)大型修缮70万元。

  5.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250万元。

  6.其他支出130万元。

  合计支出25171万元。

  以上2024年预计支出总额中包括:

  1.人大工作经费支出70万元(其中专项支出50万元);

  2.武装工作经费支出91.60万元(其中征兵开支36万元、慰问现役军人家属4.2万元、民兵体检费2.5万元、民兵政审费0.9万元、民兵装备征储费3万元、民兵应急抢险费2万元、民兵连正规化建设费5万元、民兵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费8万元、退伍军人开支15万元、退伍军人服务站建设经费7万元及慰问经费8万元);

  3.文化和旅游经费支出27万元;

  4.体育事业经费支出17万元;

  5.食品安全经费支出18万元;

  6.统战侨务事务经费支出5万元;

  7.综合治理、禁毒、公检法经费支出117万元(其中综治中心建设3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50万元、维稳经费20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0万元、法律顾问经费2万元);

  8.招商引资经费支出30万元。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兑现力度,发展实体经济,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综合治税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重点涉税部门信息共享,以主动服务促增收。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有效投入,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二)保障重大重点支出,助力“百千万工程”。全力确保基本支出,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足额保障,不留缺口。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积极支持污水处理、农村公路等民生重点项目支出,确保镇委、镇政府民生实事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乡村振兴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切实加强财政干部培训学习,丰富财政干部理论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导财政干部树立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意识,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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