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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赤溪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6-03 16:16:50
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整治“幽灵外卖”网络餐饮全链条监管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1日起实施。《规定》细化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针对“幽灵外卖”,要求平台对商家资质做实质性审查、与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商家信息,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二、“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有变化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61日起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新规不涉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经营活动。

  三、违规乘车拒绝补票,将被限制购票

  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将于61日起实施。旅客如果发生“无票乘车”“持用变造、伪造或涂改的乘车凭证乘车”等违规乘车行为并且拒绝补票,铁路站车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违规乘车行为及后续限制购票措施。

  四、幼儿园食品安全出新规严控高风险食品与添加剂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五、明确“开门杀”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将施行

  6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正式施行。针对“开门杀”,《解释(二)》明确,机动车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首次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6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同时特别细化远程办公、跨境协作场景下的保密要求,明确“权限分级、数据脱敏、操作日志留痕”为合理的保密措施。

(转载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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