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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赤溪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2-28 15:25:18
致广大群众的一封倡议书

广大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近日我市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未来一段时间持续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我们特发出致全镇人民的倡议书,让我们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个公民都有预防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电话:5279235、5295119、5277136)。

  二、禁火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3年5月5日)内,在全镇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 叶、稻草、果园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三、禁烧秸秆。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草木有意,山火无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携手防火,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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