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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8-04-02 07:26:00
关于在全镇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在全镇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原则上每月的15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日,时间不少于半天。活动日期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适当提前或顺延,但必须在当月内完成。

(二)活动方式。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分党小组或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

(三)活动对象。全体党员原则上都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活动内容

各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全年工作部署,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年12月底形成下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党委备案(请4月15日前报送附件1到组织办)。每月的活动计划可结合当前任务做适当调整和完善,并提前2—3天通知党员。

(一)狠抓核心内容,做实规定动作。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上好党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学习研讨、廉政教育”等6个基础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结合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熟读党章党规党纪和系列讲话。每次节选一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一段党章、一项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可采取支部书记领读、集体朗读、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

2.上好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联系单位党组织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为支部党员上1次党课。原则上,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4次党课。鼓励党员现场谈体会、谈感想、谈收获,加强互动交流。

3.交纳党费。活动当天,每名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由党支部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党费不准通过代扣工资等途径收缴,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由他人代缴。

4.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涉及本单位、支部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发展党员、推优表彰等党内事项进行民主商讨,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并在会后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决议决策,要第一时间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落实情况要在下月的活动中通报。

5.学习研讨。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基础上,对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台山市委重大政策、重要部署进行学习研讨。各党支部可统一印发学习资料,采取集体研学、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一般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学,其他党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

6.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和各级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党员教育基地等学习资源,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员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结合单位职能,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首创精神,在落实规定动作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镇(街)党支部可根据农事村办、驻点联系等工作,探索开展“党日为民生”,组织党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送课(医)下乡、为民服务等活动。农村党支部可探索开展“党日微学习”,要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组织党员学习,确保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学习全覆盖。社区党支部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党建网格化、关爱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等工作,发动在职党员认领服务岗位,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企业党支部可围绕“党企共建、共促发展”,探索开展“党日竞赛”,组织党员和员工开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带动企业党员争强争优,促进企业提产增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主题党日”活动是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覆盖所有党员,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并落实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具体要做到“四有”,即有年度活动计划、有主题活动方案、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成效,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确保活动全覆盖。对于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集中活动,但党支部要安排党员定期“一对一”上门服务。对于党员工作、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企业或单位,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开展活动。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至少联系一次,在返乡时节统一集中组织开展活动。

(三)强化督查考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是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镇委将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每月报送“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简讯、照片到组织办。镇委将择优向上级部门报送,并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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