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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川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1-20 17:00:36
川岛镇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需求的同时,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大气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2023年春节期间川岛镇在辖区设置了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定燃放区域

  上川三洲海事处门前路段、上川飞沙滩景区沙滩处、上川沙堤渔港综合码头、下川略尾文化广场、下川王府洲景区沙滩处。

  二、指定燃放时间

  121日(除夕)至24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0时。

  请广大群众前往正规的销售点(上川、下川供销社)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全天禁止燃放孔明灯。

  四、注意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请勿在规定的燃放区域和时间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在深夜燃放,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权利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镇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119(火警电话)。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2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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