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 发布机构: | 白沙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8-31 14:58:57 |
根据《江门市2026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方案》(江消安〔2026〕5号)要求,台山市白沙镇三八工业园区被列为江门市政府2026年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为切实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改善白沙镇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沙镇决定在三八工业园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台山市白沙镇三八工业园区
三、整治内容
(一)严禁违规住人和违规使用明火煮食。
(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四)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部位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100%拆除。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六)场所内部是否采用木板等易燃材料搭建阁楼。
(七)是否按每75㎡配备不少于2具4KG干粉灭火器。
(八)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九)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十)深化火灾预警预判、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等“智慧消防”建设成果应用。工厂企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九小”场所是否设置“智能型联网烟感报警器”,或“智能型联网烟感报警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正常工作。
(十一)村、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主抓消防安全工作;村、工业园区内的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制定防火公约,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账。
(十二)村、工业园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村工作人员等担任,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十三)依托村、工业园区等现有载体,建设区域联合值守中心,落实人员、设备、制度“三到位”,实现24小时人员在岗。
(十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整治要求
整治期间,江门市消防、台山市消防、白沙镇政府会不定时开展消防执法。白沙镇三八工业园区各类场所的负责人应对照上述内容即时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整改或阻挠整改工作的,将视情节采取强制措施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消防违法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可向有关单位举报。
火灾隐患举报电话:0750-5811561。
特此通告。
台山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