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5-04 07:29:00
白沙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白沙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白沙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白沙镇财政所副所长 伍焕钟

 

各位代表:

我受白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镇人大监督下,在新一轮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镇级科考考核办法及收入预警等一系列“组合拳”的激励下。扎实工作,落实各项收入征管措施,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坚定不移保运转、保民生、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积极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完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目标。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总收入5638.13万元,其中:

1、镇级财政收入2198.8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714.67万元;

3、专项资金收入 1452.69万元;

4、其他收入259.01万元;

上年结转12.88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镇财政总支出实现5592.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08%,其中:
   1
、人员支出1070.74万元;

    2、选聘生村官支出48.73万元;

    3、公、法、司支出52.84万元;
    4、人口计划生育与医疗卫生支出339.69万元;
    5、综治信访维稳支出122.04万元;

    6、禁毒工作开支20.86万元;
    7、食品安全监督支出23.52万元
    8、消防和安全生产支出52.03万元;
    9、纪委经费支出2.04万元
    10、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和传媒支出50.46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9.62万元
    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4.28万元
    13、水电费47.77万元
    14、邮电费15.76万元;

    15、干部培训、普法教育经费10.61万元;

    16、差旅费25.95万元;
    17、会议费28.60万元,
比去年减支8.00%;
   
18、公务接待费22.86万元;

    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9万元;
    20、征兵及民兵训练等9.77万元;
    21、村干部报酬及奖金264.10万元;
    22、退休人员支出320.42万元;
    23、高龄补助(80岁以上)103.37万;
    24、社会救济、优抚金及生活补贴189.77万元;

    25、住房公积金136.77万元;

26、住房维修基金120.84万元;

27、镇村干部及职工社会保障缴款208.97万元;
    28、民生工程1716.27万元;
    29、生活垃圾收集、绿化养护费162.91万元;

30、乡镇工作补贴支出87.72万元;

31、清还债务兑付集资款19.84万元;

32、人大经费支出14.83万元;

33、妇联经费支出4.92万元;

34、侨务工作支出4.44万元;

35、台风“天鸽”灾后救灾复产支出50.12万元;

36、其他支出119.27万元。

(三)预算结存情况

收支相抵后,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台山市财政体制,结合镇实际,对今年财政预算作出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镇级财政收入2330.81万元,增幅6.00%,财政总收入5800.00万元,增幅3.00%。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全镇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613.00万元,比上年年末决算增支20.48万元,增长0.37%。

    主要安排是:

    1、人员支出1080.00万元;

    2、选聘生村官支出49.00万元;

    3、公、法、司支出53.00万元;
    4、人口计划生育与医疗卫生支出340.00万元;
    5、综治信访维稳支出123.00万元;

    6、禁毒工作开支 30.00万元;
    7、食品安全监督支出24.00
万元
    8、消防和安全生产支出53.00万元;
    9、
纪委经费支出3.00万元
    10、教育
文化体育科技传媒支出51.0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50.00万元
    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0万元
    13、水电费48.00万元
    14、邮电费16.00万元;

    15、干部培训、普法教育经费11.00万元;

    16、差旅费26.00万元;
    17、会议费29.00万元;
    18、公务接待费23.00万元;

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
    20、征兵及民兵训练等10.00万元;
    21、村干部报酬及奖金268.00万元;
    22、退休人员支出330.00万元;
    23、高龄补助(80岁以上)105.00万元;
    24、社会救济、优抚金及生活补贴190.00万元;

    25、住房公积金140.00万元;

    26、住房维修基金128.00万元;

27、乡镇基层岗位补贴90.00万元;
    28、镇村干部及职工社会保障缴款210.00万元;
    29、民生工程1720.00万元;
    30、清还债务兑付集资款20.00万元;

31、人大经费支出20万元

32、妇联经费支出5万元

33、侨务工作支出5万元

34、生活垃圾收集、绿化养护165.00万元;

35、其他支出118.00万元。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当前,我镇正处于加快发展、赶超崛起的关键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依然繁重。为确保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有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跨越发展,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优势,抓住有利时机,迎难而上。我们坚信,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指导下,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为白沙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