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促进台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台建〔2026〕4号
TSBG2026001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促进台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台建〔2023〕57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山市财政局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台山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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