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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2018-03-21 00:4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台府办函〔2018〕97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我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个人自学计划

时间

学习内容

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3月

广东省旅游条例

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5月

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

6月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月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10月

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12月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二、专题讲座计划

时间

内容

承办单位

交稿时间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市人民法院

3月20日前

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市海洋与渔业局

4月15日前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市人民检察院

5月20日前

8月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

市林业局

7月15日前

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市发展和改革局

8月20日前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市国土资源局

9月15日前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市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10月15日前

备注

1.专题讲座的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2.承办单位需按交稿时间将专题讲座材料报给市普法办,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讲,不得邀请专家或委托他人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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