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成立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2014〕5号
  • 2014-04-18 09:12: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关于成立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台府构〔20145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江门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张瑞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容惠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徐跃三(市民政局副局长)

        汤国宏(市司法局副局长)

        颜运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湖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汤坚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冯建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成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马超云(市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成 员:陈卓光(市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雷锐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

        陈伟健(市民政局优抚安置与双拥股股长)

    梁党亲(市司法局政工办主任)

伍文伟(市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马相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股长)

岑伟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股长)

    林永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市公安局发文。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