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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台山市综合治理拆除城乡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府构〔2014〕11号
  • 2014-06-24 08:59: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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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台山市综合治理拆除城乡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府构〔201411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江门驻我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台山市综合治理拆除城乡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方国韶(副市长)

副组长:余睿敏(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国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员:李健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傅文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瑞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长浓(市司法局局长)

吴东文(市财政局局长)

朱啟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宜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彭建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旭晖(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余焕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梁有茂(市法制局局长)

张明锋(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常务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郑卓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梁荣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峰(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伟仪(市工商局局长)

徐健雄(台山供电局党委书记)

樊新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永光(台城街道办主任)

戚森汉(赤溪镇党委书记)

赵越甘(川岛镇镇长)

黄江云(台山公证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黄国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副主任:李培贵(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司徒结蔼(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国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员:陈惠仪、王楚石、陈超俊、李高友、陈雅芬。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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