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台山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3-05-18 18:39:48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台府构〔2023〕8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江门市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研究审议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台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台山分公司。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重点工作职责清单

  1.市委宣传部:配合指导新闻媒体在每年4月至11月周末和暑假期间黄金时段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等,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2.市委网信办: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涉学生溺水事故负面舆情。

  3.市教育局:督促和指导各校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防学生溺水“六个不准”和省教育厅防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发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搜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工作;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调度会,分析研判当前防溺水形势,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针对暑假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八个一”活动。

  4.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场所的治安巡查;加强学生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排查化解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5.市民政局: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安全宣传,增强其防溺水安全意识。

  6.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本行业管辖的水域的监管,因地制宜设立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围蔽和门禁管理,在基坑周边场所建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防护栏、安全隔离带等,按工程进度及时回填基坑。

  8.市水利局:加强对管辖领域江河、湖泊及其岸线和水利设施的监管,根据需要并因地制宜设立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巡查内容,发现孩童在河流、水库野泳、抓鱼、游玩时,劝阻远离危险水域。

  9.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符合本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且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池塘管理。督促养殖者加强巡查和看守,设立完善警示标志,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养殖池塘巡查内容。

  10.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压实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完善警示标志、安全防范、紧急救护等各类防范措施。加大利用公共游泳场馆、设施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要求具备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条件的游泳场馆每周面向学生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不断提高公共游泳场馆开放服务水平,鼓励其他社会游泳场馆向学生提供低收费的开放。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巡查,确保游泳教练员和救生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利用媒体平台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制作防溺水教育警示视频,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讲直播课。

  11.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及责任倒查等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对矿区内危险水域、水坑的巡查和监管,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搜救工作。

  12.团市委:以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依托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开展“青春自护·防溺水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关爱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离校期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13.市妇联: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重点关注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学生,加强对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安全意识。

  14.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台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台山市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加大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力度,向全市用户发送防学生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