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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2018-04-18 08:09:1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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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廉洁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机制,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

二、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主任方豪尔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副书记雷严肯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市工业新城管委会的组织机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等工作职能。

(二)市工业新城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相关政策的制定、解读、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信息。

(三)市工业新城管委会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四)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

(五)市工业新城管委会人事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

(六)市工业新城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以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公开为主,设立公开栏、宣传册、工作手册为辅助的形式进行公示公开。

五、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不公开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未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不依法受理申请人申请的、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发布之前未经审批的责任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于公开内容严重失实、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而又解释不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重违纪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理。

六、建立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各科室、管理服务中心对于涉及本单位的不当信息、不完整信息、虚假信息,应当及时发现、迅速上报、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化,对于涉及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控制事态发展。

七、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对群众的投诉处理、制度发布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科室、管理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

 

 

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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