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开展“台山市处置港澳惰性拆建物料项目(A、B、C、D、E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处置港澳惰性拆建物料项目(A、B、C、D、E区)
项目内容:台山市处置港澳惰性拆建物料项目(A、B、C、D、E区),共分A、B、C、D、E五个区域,其中C、D、E为已围填成陆区,处置面积分别为207.8115公顷、 328.7812公顷、98.5159公顷,从2007年起从南向北按E、D、C的顺序填海形成陆域。已建项目采取分区处置施工方式,且在溢流口设置防污帘,降低悬浮泥沙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船舶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排海;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的要求后,实行远海排放;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收集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A、B区为拟建处置区,处置面积分别为158.8125公顷、218.7911公顷;B区位于A区南侧,属离岸海岛性质。项目A、B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围堰、卸料码头、联络桥、港池航道开挖和陆域推填。
本项拟建A区需新建海堤护岸长度2923m,新建河堤护岸长度2856m;B区新建海堤5563m(含606m靠船码头岸线),设处置区AB区的卸料码头,用以靠泊惰性物料的运输船舶。另外,A区与B区之间、B区与已建工程C区之间各设置1座桥梁作为施工便道,桥梁长度分别约为308m、385m;新建B区码头与已建E区卸料码头航道约3.7km。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77224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s5M-rStYtf9_O9eoLyT4g提取码: 9fi8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广海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0750-5588985
邮箱:czb5588702@126.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6号楼405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611092375
邮箱:313838835@qq.com
附件:台山市处置港澳惰性拆建物料项目(A、B、C、D、E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网站上.docx
江门广海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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