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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三、十二和十三条以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6年9月9日举行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分别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我局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6年8月1日-8月31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34号市自然资源局五楼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利女士,联系电话:5668588)。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只接受书面申请,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参加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4.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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